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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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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论校园伤害事故中的法律问题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然而,随着自然与社会环境的变化,由各类灾害、人为暴力、邪教迷信、校园伤害事故和暴力等导致的意外伤害问题,致使近年来青少年受伤害人数急剧上升,给本人、家庭带来痛苦和灾难,给学校、社会乃至整个国家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而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其中校园伤害事故由于发生率日益频繁、社会影响力日益增强、解决渠道和途径日益法制化而越来越成为人们关心和关注的焦点。其中更因校园伤害事故的频发及其法律矛盾的日益凸显,人们逐渐意识到该问题的普遍性和严重性它对学生、对学生家长、对学校乃至整个教育事业带来的不良影响。特别是在大量
2、校园伤害事故进入司法程序后,对学校及教育事业的冲击更加凸显。笔者试图在本文中对校园伤害事故的现状问题做一个理性分析,并做出相应的立法建议。一、校园伤害事故的定义及现状校园伤害事故,从字面上看即是对在校园内发生的伤害事故的统称。虽然学界对是否所有在校园内发生的事故都能称为校园伤害事故有较大分歧。法律和法理上也没有专门的定义,但本文所讨论范围,就是指在校园内发生的未成年人受伤害事故。作者认为,校园伤害事故普遍的定义就是指学生在学校期间和学生离校集体活动而处于学校管理范围内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近年来,中小学校园伤害事故频繁发生,既有未成年学生游戏、活动中的意外事
3、故,也有学校教师违背师德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尤其是有关未成年学生伤害事故的纠纷时有发生,据国家少年儿童“安康计划”和教育部的调查表明,我国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建筑物倒塌、食物中毒、溺水、治安事故、偶然性意外伤害死亡的,每年高达1万多人,平均每天40多人。而近年来互联网报道的各类校暴力事件也是越来越频繁的出现。笔者力图寻找最新的数据,但从各类年鉴及教育部的官方网站上,对校园伤害事故都没有进行官方的统计。虽然教育部经常下发各类有关学生安全的通知和文件,但却缺少针对性的系统性统计研究,实在是非常遗憾。笔者只能从一些学者的研究报告中截取一些数据。某
4、学者通过查阅《中国教育报》和《法制日报》,共收集到1997—2006年10年内发生的中小学生校园伤害事故324起,共造成33723名中小学生受伤,397名学生死亡。历年事故数统计如下:1997年17起,1998年27起,1999年19起,2000年43起,2001年57起,2002年29起,2003年44起,2004年28起,2005年27起,2006年33起。侯佳燕中小学生校园伤害事故的量化分析10以上这些数据只是统计了官方报纸的正式报道。而笔者利用百度视频搜索引擎以“校园暴力”为关键词进行了搜索,搜到的视频计有7136个。而且经过大致翻阅,其绝大多数为国
5、内发生的事件。可以说校园伤害及更严重的校园暴力的频繁发生已经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无论其原因为何,无一例外地给受伤害学生及家属造成了精神上的巨大伤害和经济上的重大损失,同时也对受伤害学生所在学校乃至整个教育系统的正常教育秩序形成了挑战。一方面受害学生及其家属竭尽全力寻求法律救济,另一方面各学校对在校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虽深表同情,却又频频叫屈。不少中小学校被本校学生或学生家长推上了被告席。学校陷入诉讼,不仅分散了学校主要负责人的办学精力,更为严重的是,一些案件的巨额赔偿造成本以捉襟见肘的学校办公经费更加紧张,使学校举步唯艰。由于该类纠纷处于教育法和民法的交叉
6、地带,现行法律规定和理论研究的基础薄弱,教育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对这类纠纷的认识不尽一致,对相关当事人应依何种原则承担法律责任看法不一,案情大致相同的案件,判决结果及相关部门对纠纷问题的认识往往相差很远。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对相关当事人利益的损害。且由于这类纠纷的当事人绝大多数为未成年人,其主体的特殊性,使得家长、社会对此类案件极为关注,尤其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颁布实施,使这类校园法律纠纷问题更加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妥善处理此类校园法律纠纷,不仅对案件相关当事人,而且对整个社会都大有裨益。但是由于
7、此类案件本身固有的复杂性、多样性及我国有关立法在此领域的相对滞后,使教育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对这类纠纷的处理感到十分为难,这种严峻的现实向我们提出了一个迫切的问题:如何通过有效的法律机制及时处理这类纠纷,既能保护相关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又不至影响正常的教育秩序和教育改革的进展?因此,有必要对中小学校园法律纠纷从理论上加以进一步的研究,以期应用于实践,供教育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参考。10一、校园伤害事故处理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一)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原本法律界对中小学校园伤害事故上在司法实践上有一个比较突出的矛盾焦点在于,学校对在校学生是否有监护责任。学校是专门从事教
8、育的机构,是学生接受文化知识教育的专门场所。《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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