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ID:32883718

大小:42.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2-17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_第1页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_第2页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_第3页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_第4页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一、为全面考核、正确评价学生综合素质水平,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提高创新实践能力,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促进学生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复合型商务人才,特制定本办法。二、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按照学生在德、智、体三方面的基本素质,用定量的方式测定。测评总分(满分值)为100分。具体分值比例如下:德育:35%;智育:50%;体育:5%;创新实践能力:10%。三、评分要求及标准1、德育素质(满分100分):平时表现占50%,德育理论学习占20%,周二活动及时事政策教育占30%。①平时表现:按照《高等学校学生行为

2、准则(试行)》对学生的政治表现进行考察,包括政治学习态度、法制观念、组织纪律、集体主义观念、道德品质修养、文明礼貌、公益活动、社会工作、卫生习惯等各方面。②德育理论学习:根据学生德育课综合成绩测算,其中教学计划内德育课(必须取得学分)占60%,平时政治、形势、规章制度等考试(包括全校或二级学院组织的各类思政教育考试)占40%。③周二活动及时事政策教育:包括每周二由学校及二级学院安排的各项活动、政治理论学习、报告会及时事政策教育等。④附加分:在德育素质分总分基础上附加,具体加分标准应根据学生表现不得超过下列分数限:称号分值理论学习奖特别嘉奖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

3、干部优秀团干部先进班级个人分先进团支部个人分院系干部班干部义务献血全学期优秀宿舍市级3-53-555551-21-22校级1-31-333330.5-10.5-10-30-231同时获得二项嘉奖者以最高分计,不重复加分,理论学习奖和特别嘉奖除外;集体加分根据学生表现,不合格的个人不予加分。⑤扣分:在德育素质分总分基础上扣分A、赌博、酗酒、打架等扣5分;B、违规使用电器、私拉电线等扣3分;C、故意损坏公物扣2-3分;D、宿舍抽查不合格,每人扣1分;E、符合献血条件不参加献血者扣4分;F、通报批评扣5分,警告扣8分,严重警告扣10分,记过扣20分,留校察看扣30分。

4、原则上不累计扣分,但表现严重不好者可酌情累计。2、智育素质满分为100分①具体测算按奖学金条例实施;②成绩等级换算如下:优=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不及格=50分;③免修课经教务处核准,按90分计;④外语成绩因同班(专业或年级)指定计划课程不同,造成无法评比的,下述办法计分:如,一班修A、B、C课程,二班修A、B、D课程,将一班C课程成绩作一班D课程成绩,将二班D课程成绩作二班C课程成绩(即一、二班均以A、B、C、D四门课计成绩,如有2门以上不同课程则以加权平均成绩换算);⑤智育附加分A、获国家级各项学术竞赛前六名分别加6、5、4、3、2、

5、2分;B、获上海市各项学术竞赛前三名分别加3、2、1分;C、获校级各项学术竞赛前三名分别加0.7、0.5、0.3分。重复获奖者不重复加分。D、辅修课每通过一门加0.5分。3、体育素质分满分为100分①以体育教研室学期综合成绩为准;②体育因病免修按70分计,全班(专业或年级)学期无体育成绩记载,所有学生按80分计;③体育附加分:名次一二三四五六市级以上运动会543322校级运动会322111破记录者酌情再加1分被评为优秀运动员、体育先进个人或优秀运动队每人加2分④以上各项加分,如因同一项目获奖,不重复加分,如不同项目获奖可酌情再加1分。4、实践创新能力,满分为10

6、0分,其中:①暑期、寒假社会实践占40%,其中:参加60%,成果40%;②平时社会调查占20%,其中:参加60%,成果包括调查报告等40%;③校内外学术活动占20%,其中:参加60%,获奖40%;④志愿者活动占20%,包括运用所学知识为社会服务、校内外公益活动等;⑤加分:利用所学知识解决重大社会实践问题,加3-6分。四、综合测评的实施办法和步骤1、综合测评工作由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具体负责操作,二级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总支负责人把关;2、综合测评总表按奖学金条例及本规定填写输入计算机后,得出综合测评总积分,测评结果应广泛征求同学意见,同时也要听取有关领导、教师的意见,

7、并及时进行修改,得分名次必须向全体同学公布;3、各二级学院的综合测评名次表一式二份,经总支领导和辅导员签字后,一份交学生处,一份留存行政档案;4、综合测评与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同步进行,测评结果应作为学生所有评优活动的及毕业生就业的重要依据;5、学生综合测评工作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五、本办法自二〇〇〇年九月开始实行,解释权在校学生处。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二〇〇〇年三月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