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凤科强化班课堂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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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刘凤科强化班的课堂笔记请参照刘凤科的强化班的录音和讲座1杀人一枪打死猪,无罪2丈夫擦枪欲杀妻,走火杀死妻,成立故意杀人预备和过失致人死亡,想象竞合从1重,定前者3故意轻伤他人,有重伤危险而不救,后致重伤,成立故意重伤4故意重伤他人,有死亡危险而不救,后致死,成立故意伤害致死5非法拘禁使用暴力,有死亡危险而不救,后致死,成立故意杀人罪6过失致轻伤产生生命危险而不救,后致死,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7过失致重伤产生生命危险而不救,后致死,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8不作为包括故意和过失,且可能成立未遂犯9正当原因离开关押场所,无故不返回,构成不作为的脱逃罪10先合法占有的,不能

2、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1抢劫致人掉沟里摔死,属于抢劫致人死亡,如不追其自己摔死则不属此情况12结果加重犯与罪数无关13甲欲伤乙,因认识错误伤害丙,致其死,成立结果加重犯14甲放火过失致人重伤、死亡,成立结果加重犯15轻伤他人,被害人逃跑中自己摔死,不成立故意杀害致死16重伤他人,随手扔烟头烧死被害人,成立故意伤害与失火罪17被害人被强奸后自杀身亡,不成立强奸致人死亡18消防人员正常灭火被烧死,成立放火致人死亡,消防人员判断失误的除外19遗弃致人死亡或重伤不成立结果加重犯20以违法犯罪为目的设立单位实施犯罪,不是单位犯罪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不是单位犯罪盗用

3、单位名义犯罪,个人私分,不是单位犯罪21单位的分支机构,内设机构,部门实施犯罪的成立单位犯罪22盗窃罪也存在间接故意23两人无共谋同时开枪杀死1人,不能确定谁杀的,均定故意杀人未遂24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可以正当防卫25正当防卫针对的不法侵害可以是过失的不法侵害26对假象防卫可以进行正当防卫27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可以是不作为28假象防卫影认定为过失犯罪或者意外事件29财产性犯罪既遂后,现场仍可正当防卫30相互斗殴,轻伤承诺有效,重伤死亡承诺无效31偶然防卫3年内不会考(刘凤科语)32只有为保护人身安全时,才可进行特殊正当防卫33紧急避险保护利益小于造成损失,也可成立紧急避

4、险34紧急避险保护利益大于造成损失,也可能是避险过当35紧急避险保护利益等于造成损失,也可能是紧急避险,行为人违法但无责任36A绑B子,逼其抢银行,遭保安C反击,BC均成立紧急避险37被害人承诺他人重伤自己,被害人不是教唆犯38变性手术属于治疗行为,可以成为违法阻却事由39奸淫幼女、猥亵、拐卖儿童,被害人承诺无效...40盗窃、强奸中,被害人承诺即无罪41娱乐圈潜规则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不构成强奸罪(海选也一样)42妇女以为是自己丈夫而同意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43为救人命而截其肢,推定其承诺,不构成犯罪44盗窃罪的被害人使用暴力夺回自己财物,是自救行为,不成立财产犯罪,但方

5、式可能构成其他罪45认定无、限制责任能力应同时符合医学和心理学标准46甲开枪杀乙,技术不好杀死丙,属于具体事实认识错误中的打击错误,成立故意杀人既遂47主观盗窃财物,客观上盗窃了枪支,成立盗窃罪48甲开枪杀乙,致丙轻伤,定故意杀人未遂49因果关系与行为人的主观上能否预见无关50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51单位不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盗窃罪52盗用单位名义犯罪,所得财物个人私分的,不成立单位犯罪,按自然人犯罪定罪处罚53故意犯罪形态存在于直接和间接故意犯罪中54索贿只要提出就既遂55受贿只要收了财物就既遂,不论何物品56盗窃保险柜,只偷到3

6、00元,成立盗窃罪未遂57着手不是犯罪行为的起点,而是犯罪的实行行为的起点58未遂犯都是具体的危险犯59直接或间接故意犯罪,都可以成立犯罪未遂60目的犯中的目的是否实现,不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61抢劫时听见警笛声,以为警察来抓自己而逃跑,成立未遂62结果加重犯也存在未遂63甲拿面粉骗乙去贩毒,甲成立诈骗罪,乙无罪64不能犯未遂不构成犯罪65甲男欲奸乙女,乙说自己有性病,甲放弃,成立中止乙说自己有爱滋病,甲放弃,成立未遂甲发现时熟人而放弃,成立中止甲认为乙丑陋而放弃,成立中止甲发现乙身上有钱,转而抢劫,成立强奸中止甲发现乙女正值月经期,放弃,成立中止66甲有车租于乙,到期未

7、还,甲盗回车,乙以为车被偷相甲赔偿,甲默认,甲构成盗窃罪和不作为诈骗罪67甲男欲奸乙女施暴并猥亵,中止了奸淫行为的,认定强奸中止,不能立强制猥亵妇女罪68绑架控制人质就既遂,不要求提出勒索要求会或者勒索到财物69甲为买淫秽物品而唆使无犯罪意图的乙贩卖淫秽物品,甲成立教唆70诬告陷害他人,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追究活动就是犯罪既遂71聚众犯罪不一定是共同犯罪72越狱、劫狱的,参与即犯罪73甲强奸、乙抢劫,致丙女死亡,不能确定谁干的,2人在故意伤害范围内构成共犯74甲13乙18共同轮奸妇女丙,成立强奸罪的共同犯罪,乙负刑事责任75片面共犯仅对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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