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审民事案件发回重审标准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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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二审民事案件发回重审标准的几点思考◇内蒙古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民--------------------------------------------------------------------------  二审人民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对其受理的民事上诉案件作出发回重审的处理,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作了规定:认定事实错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同时,该条亦规定在前两种情形下,二审人民法院还可以查明事实,依法改判。但是出现了这两种情形,二审人民法院是依法改判还是发回重审,法律却未给出具体明晰的划分标准,造成二审法官对

2、此认识混乱、把握不一。一些本该在二审程序就能够解决的纠纷被发回重审,导致诉讼迟延、增加当事人诉累和审判资源消耗。同时,在某种程度上损害了审判的公信力和司法的权威性。因此,有必要对二审民事案件发回重审制度重新审视与反思,进一步明确发回重审的范围和标准,从而有效地发挥民事诉讼解决纠纷的功能,实现民事诉讼公正与效率的价值目标。  一、二审民事案件发回重审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剖析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发回重审的三种情形中,除了程序违法比较好界定外,其余两种情况如何判断难以把握。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常常引起上下级法院的争议,实际适用过程中亦产生了种种问题。通

3、过对发回重审案件的观察和评析,我们发现二审案件发回重审的随意性和扩大化倾向值得引起重视。一是为了单纯追求结案率,把发回重审作为结案手段加以适用,延迟了诉讼进程;二是案件当事人矛盾尖锐,处理难度较大时,将矛盾下交而发回重审;三是案件法律关系复杂,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存在一定难度时,通过发回重审一推了之;四是受案外因素影响,为平衡关系而将案件发回重审;五是惧怕监督和责任追究,可发可改的发回重审,推卸审判责任。笔者认为,产生上述种种问题的原因固然与二审法官缺乏责任与担当有关,但其主要根源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发回重审的标准的规定存在缺陷。法律规定缺乏明确

4、性和科学性,必然导致发回重审的随意性。从制度设计角度看,如果一个案件被发回重审,这个案件的原一审判决肯定存在错误。但是由于何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其判断标准本身就是模糊的,加之有些案件事实二审法院亦无法查清,此时将这些案件发回重审,必然使原审法院不知所措,甚至产生对立情绪,作出与原一审判决同样的判决,出现相互“发回”的尴尬情况。在2002年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颁布前,一个案件被反复发回重审的情况时常发生,导致纠纷久拖不决。该司法解释限定了发回重审的次数,规定一个案件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只能发回重审一次。再次上诉后发现仍然存在此类问题,只能查

5、清事实,依法改判。这一司法解释遏制了反复发回重审的混乱局面,但仍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我国二审民事案件在发回重审中存在的随意性过大的问题。因此,必须彻底检讨发回重审的设置标准。  二、“认定事实错误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成为二审发回重审的理由和标准  上诉审制度的一个重要功能是赋予案件当事人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救济机会,通过上诉审法院纠正原审法院的不当判决。我国民事二审制度采取的是“续审”原则,二审程序是一审程序的延续。同时,二审程序既是法律审,又是事实审,二审法官同一审法官一样,既负责审查法律适用问题,又负责审查事实认定问题。这是讨论二审发回重审

6、标准的前提和基础。由此,可以对我国民事诉讼关于发回重审的几种情形(标准)作进一步分析。诉讼程序是实体权利的保障,程序出现重大瑕疵,当然是对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侵害。如果一审判决的程序出现了重大瑕疵,二审法院囿于审级划分,不能予以纠正,应当将案件发回重审,保证当事人充分行使辩论等诉讼权利,当无疑异。这也是各国立法的共识。所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关于程序严重违法而发回重审的规定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因事实和证据方面存在问题而发回重审的规定则不具有说服力。如上所述,既然二审法官同时要进行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两方面的审查,那么一审法官未查清案件事

7、实,二审法官有无责任查清事实呢?如果有的话,还能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吗?另外,如果二审法官经过审理仍然无法查明事实,那么发回重审后一审法官又怎么去查明呢?更值得追问的是,二审法官是依据什么判断一审判决“事实认定错误”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呢?因此,将“事实认定错误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为发回重审的理由在逻辑上站不住脚。  民事诉讼不同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由法官对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综合行使审判权,不像刑事诉讼那样侦查权、起诉权和审判权分属不同机关。刑事二审法官如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只能将案件发回补充侦查。这是刑事诉讼架构的特

8、殊性所决定的。而民事诉讼中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都是由法官(或合议庭)完成的,而且一二审法官的职责范围并无区别,所以民事诉讼中亦采用同样的发回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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