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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A版】中国并购重组的法律和监管框架.ppt》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第三讲:中国并购重组的法律和监管框架一、上市公司并购和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框架二、国有控股公司并购的相关法律框架三、外资并购的相关法律框架一、上市公司并购和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框架上市公司的并购由中国证监会负责监管。并由证券交易所对涉及并购的信息披露进行监管。非上市公司更多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选择。国有企业的并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态度起着重要作用。我国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中央层面是国务院国资委(负责国有非金融企业监管)和财政部(负责国有金融企业监管),在地方层面是各级国资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1998以前,国务院颁布的《股票发行条例》
2、和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1998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0-2005年,发布一系列规范并购重组行为的法规和文件2005年以来,对并购重组监管框架进行修订和调整一、上市公司并购和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框架(一)我国上市公司并购和重大资产重组的法律体系四个层次的制度建设:·第一层次:《公司法》和《证券法》这两大基本法律法规中的部分章节对上市公司并购和重大资产重组作了原则性的规定。《证券法》专设第四章“上市公司的收购”,对上市公司并购问题做了规范。这些规范是《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02.12)的基础和核心一、上市公司并购
3、和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框架·第二层次:国务院颁布的相关行政法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该条例集中规定了只有法人才能对上市公司进行收购,自然人不允许对上市公司进行收购。同时规定了上市公司的收购程序2005.10《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第三层次:证监会制定的部门规章《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一、上市公司并购和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框架·第四层次: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等自律性文件目前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为2008年9月经过第六次修订的最新
4、版本。其规定了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的信息披露制度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的制度,调整了对外担保的披露标准和程序。一、上市公司并购和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框架2009.6.24《关于规范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法律体系的演变从我国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监管与法律体系演变进程来看,我国的监管历程经历了从被动监管到全面规范再到促进发展的过程。一、上市公司并购和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框架1、上市公司并购的法律体系演变(1)1993.04国务院颁布《股票发行
5、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首次对上市公司并购作出规定。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规定个人不得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票,实际上是禁止自然人收购上市公司;二是持股超过5%以上必须履行阶段性披露的义务;三是规定了强制要约发起价格和程序,即持股30%的股东必须参照市场价格向全体股东发起要约。一、上市公司并购和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框架(2)2002.09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法》发布了首部规范收购上市公司行为的管理文件--《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02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是规定上市公司并购的重要文件。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一致行动人等
6、重要概念进行了界定,同时对要约收购制度做了详细规定。一、上市公司并购和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框架(3)2005.10国务院转批了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对上市公司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证券法》也于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通过。(4)2006.07.31《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一、上市公司并购和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框架2、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法律体系演变(1)证监会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始于1998年1998年以前,《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股票上市规则》仅将重大资产
7、重组作为上市公司重大事件之一,上市公司只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即可。(2)1998.02证监会颁布《关于上市公司置换资产变更主营业务若干问题的通知》(26号文),开始严格规范上市公司的重组活动。原则上只在纺织行业和根据《上市规则》确定为异常的公司中有选择的进行试点。一般不允许上市公司置换资产变更主营业务,上市公司资产置换变更主营业务要事先报证监会审批。这是证监会第一个关于资产重组的规范性规章,有效遏制了重组中的不规范行为。一、上市公司并购和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框架(3)2000.06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通
8、知》,要求上市公司进行占总资产、净资产、利润50%以上资产的购买或出售行为,须在董事会决议后报证监会备案,重组后的公司可以考虑再融资。(4)2002.01.01《关于上市公司重大买卖、出售、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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