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宁波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ID:3219979

大小:100.00 KB

页数:21页

时间:2017-11-20

宁波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_第1页
宁波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_第2页
宁波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_第3页
宁波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_第4页
宁波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宁波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宁波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报批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宁波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效益,有效促进我市物流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甬政发〔2011〕103号)及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从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和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专项资金规模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以及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规模等因素确定。第三条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2、一)支持物流行业创新发展、标准化应用,高成长物流企业培育和大型现代物流企业引进;(二)支持现代化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物流装备更新改造;(三)支持智慧物流项目建设;(四)支持电商物流产业发展;(五)促进航运物流产业集聚;(六)重大物流业战略谋划、课题研究及规划编制、高端物流人才培训等。第四条专项资金支持对象为,在宁波市域范围工商登记注册、依法经营、依法纳税、财务管理规范的法人企业,21全国性邮政快递企业区域性分支机构(以下简称邮政快递企业)。专项资金支持对象近三年应无重大安全、环保、卫生、劳动、纳税、

3、信贷、质量、知识产权、信用等不良记录。邮政快递企业申报年度(指申请专项资金的上一年度,下同)在宁波大市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合计200万元以上。第五条专项资金由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根据职责分工共同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第六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公开透明、突出重点、择优扶持、竞争性分配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第二章扶持内容及标准第七条物流创新发展和标准化应用示范企业奖励。对近两年在跨区域网络化经营或跨境电商海外仓模式、制造业供应链物流、仓储配送一体化、城市共同配送或电商末端共同配送

4、、甩挂运输、平台型物流联盟、物流金融服务、物流咨询服务、标准化示范应用等方面成效显著的物流及相关企业,按照不超过符合条件企业数的70%择优评选奖励对象,每年最多不超过20家(含电商物流,电商物流包括邮政快递,下同)。每家给予不高于30万元的奖励。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1。第八条物流联盟型平台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已经或申请当年被认定为平台型物流联盟模式创新的平台企业,21在银行授信下给关联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申报年度各家银行给平台企业的总授信额度5000万元以上,平台年实际贷款利息支出100万元以上的,按照

5、不高于申报年度该类型贷款实际利息支出的20%给予贴息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100万元。同一家企业该类型补助最多实施三年。该类型补助金额每年不超过200万元。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1。第九条高成长物流企业奖励。申报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企业大市范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合计100万元以上,且两项指标增长率连续两年均超过20%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每家给予不高于60万元的奖励。申报材料参照附件1。第十条大型现代物流企业引进奖励。有物流或供应链管理从业经验的国内外大型企业近两年在宁波大市投资设立的现代物

6、流企业(含物流服务企业),截止到申报年度末物流企业投入达到1000万元(物流服务企业投入达到4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奖励。每年该类型奖励资金不超过300万元。申报材料参照附件1。物流服务企业,指企业本身不从事物流业务,而是通过信息技术或信息平台,为货主企业提供物流组织、物流供应链管理、定制化物流解决方案等服务的物流辅助服务企业。企业投入包括物流基础设施、物流装备投入,信息化投入,办公场地、物流场地租赁费等。不含土地款和运营成本费用支出。第十一条现代化物流基础设施(物流装备更新改造)21

7、项目投入补助。对实际投资4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配送中心、冷链物流基地、液化品物流基地、现代化物流分拨中心、现代化仓储设施等物流基础设施项目,或实际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电商物流基础设施项目,按不高于项目实际投资的3%给予补助;对实际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物流装备更新改造项目,或实际投资800万元以上的电商物流装备更新改造项目,按不高于项目实际投资的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200万元。该类型补助金额每年不超过1600万元。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2。第十二条智慧物流项目扶持。对智慧物流项目建设、智慧物流

8、公共平台发展、宁波智慧物流公共基础平台(以下简称“基础平台”)共建及示范应用、基础平台运维及推广,实行分类扶持办法。(一)智慧物流项目投入补助。实际投资300万元以上的智慧物流公共平台项目,按不高于平台项目实际投入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250万元;实际投资100万元以上的智慧物流企业应用项目,按不高于企业项目实际投入的2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150万元。该类型补助资金每年不超过1200万元。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3。(二)智慧物流公共平台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