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航空、港航业实

《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航空、港航业实

ID:11297779

大小:818.00 KB

页数:61页

时间:2018-07-11

《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航空、港航业实_第1页
《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航空、港航业实_第2页
《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航空、港航业实_第3页
《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航空、港航业实_第4页
《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航空、港航业实_第5页
资源描述:

《《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航空、港航业实》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航空、港航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深圳市现代物流业持续健康发展,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升发展质量为中心,根据《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负责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请受理、审核和发放工作。第三条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申报的数据进行认定。第四条申请企业在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告规定时间内提出资助申请,并保证申报资料的合法、全面、真实和准确。第五条

2、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报多个资助项目。第二章“深圳飞”旅客出行服务及宣传推介资助申请第六条“深圳飞”旅客出行服务及宣传推介资助项目分为以下两个大类,五个子项:(一)“深圳飞”旅客出行服务资助项目。1.城市候机楼运营资助子项;2.机场码头资助子项;3.陆运线路资助子项。(二)“深圳飞”宣传推介资助项目。—61—1.新开国际航线宣传推介会资助子项;2.布展世界或亚洲航线发展大会资助子项。第一节城市候机楼运营资助项目第七条城市候机楼运营资助项目的申请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由深圳机场授权设立且启用后持续运营的城市候机楼。(二)城市候机楼具有往返深圳机

3、场汽车站(或深圳机场管辖的其他交通平台)的陆运线路或深圳机场码头的水运线路。第八条城市候机楼运营资助标准如下:(一)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开城市候机楼持续运营满一年,运营的第一年给予资助15万元。(二)2016年1月1日以后新开城市候机楼持续运营满两年,运营的第二年给予资助10万元。(三)开通后且持续运营三年(含)以上的城市候机楼,给予资助5万元/年。第九条申请企业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深圳飞”旅客出行服务及宣传推介资助资金申报表(见附件1)。(二)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及企业银行账号。(三)申报企业诚信声明,要

4、求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见附件2)—61—第二节机场码头资助项目第十条机场码头资助项目的申请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深圳机场码头运营管理企业。第十一条机场码头资助标准如下:(一)以每条水运线路为单位,予以资助。(二)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开水运线路持续运营满一年,第一年给予深圳机场码头运营管理企业30万元资助。(三)2016年1月1日以后新开水运线路持续运营满两年,第二年给予深圳机场码头运营管理企业25万元资助。(四)开通后且持续运营满三年(含)以上的水运线路,给予深圳机场码头运营管理企业20万元/年资助。第十二条申请企业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5、一)“深圳飞”旅客出行服务及宣传推介资助资金申报表(见附件1)。(二)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及企业银行账号。(三)申报企业诚信声明,要求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见附件2)第三节陆运线路资助项目第十三条陆运线路资助项目的申请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经营往返深圳机场汽车站(或深圳机场—61—管辖的其他交通平台)与城市候机楼之间道路客运班线的运营企业(公交、轨道交通除外)。第十四条陆运线路资助标准如下:(一)运营距离在80公里以内(不含80公里)的线路,每年给予4万元/条的资助。(二)运营距离在80公里及以上的线路,每年给予6万

6、元/条的资助。第十五条申请企业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深圳飞”旅客出行服务及宣传推介资助资金申报表(见附件1)。(二)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及企业银行账号。(三)申报企业诚信声明,要求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见附件2)第四节主办新开国际航线推介会资助项目第十六条主办新开国际航线推介会资助项目的申请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主办深圳机场新开国际航线宣传推介会的深圳机场驻地航空公司、深圳机场运营管理企业。第十七条主办新开国际航线推介会资助标准如下:(一)—61—宣传推介会的举办地在亚洲以外的其他国际地区,给予主办方20万元/场

7、资助;举办地在亚洲其他国家,给予主办方10万元/场资助;举办地在国内(含港澳台),给予主办方5万元/场资助。(二)对每条新开国际航线宣传推介会的资助,同一家单位不超过3场。第十八条申请企业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深圳飞”旅客出行服务及宣传推介资助资金申报表(见附件1)。(二)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及企业银行账号。(三)申报企业诚信声明,要求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见附件2)(四)宣传推介会执行现场照片、媒体报道、活动策划书。第五节布展世界或亚洲航线发展大会资助项目第十九条布展世界或亚洲航线发展大会资助项目的申请企业应

8、符合以下条件:2018年1月1日后布展世界或亚洲航线发展大会的深圳机场基地航空公司、深圳机场运营管理企业。第二十条布展世界或亚洲航线发展大会资助标准如下:(一)布展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