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审批工作手册

南宁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审批工作手册

ID:3215884

大小:207.50 KB

页数:23页

时间:2017-11-20

南宁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审批工作手册_第1页
南宁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审批工作手册_第2页
南宁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审批工作手册_第3页
南宁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审批工作手册_第4页
南宁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审批工作手册_第5页
资源描述:

《南宁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审批工作手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南宁市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审批工作手册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南宁市规划管理局编南宁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南宁市财政局2015年2月23一、适用范围、申请条件及要求3(一)适用范围及其他要求3(二)农村居民申请条件3(三)建设要求3二、农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及要求4(一)管理机构4(二)审批及服务要求4三、农村住宅报建审批总流程图6四、农村住宅宅基地、规划、建设申请7(一)流程7(二)申请材料8(三)工作要点9(四)办结时限11(五)收费项目11五、农村住宅建设监管、竣工验收12(一)流程12(二)工作要点

2、13(三)收费项目15六、农村住宅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16(一)流程16(二)申请材料16(三)工作要点17(四)办结时限17(五)收费项目17七、对采用推荐户型建设的农村住宅的奖励拨付18(一)流程18(二)申报材料及工作要点18八、不涉及主体改变的农村住宅外立面改造审批21(一)流程21(二)申报材料及工作要点22(三)办结时限23(四)收费项目2323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为顺利推进我市农村住宅审批制度改革,真正实现审批管理重心下移,提高政策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农村住宅建设审批管理工

3、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优化、简化程序,并完善相关内容,形成本手册。一、适用范围、申请条件及要求(一)适用范围本工作手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包含中心城区、各乡镇镇区范围)的农村住宅。(二)农村居民申请条件1、新建、改造、原址拆建住宅申请条件:农村住宅按照一户一宅原则申请,建房人应当为具有本村屯户籍的农民。2、不得申请新建、原址拆建住宅的情形:农村村民不符合分户条件,或存在“一户多宅”,或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的,一律不得申请。(三)建设要求1、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农村宅基地面积每户不得超过100平方

4、米,丘陵地区、山区每户不得超过150平方米。楼房原则上不超过4层。2、农户新建、原址拆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村庄规划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遵循“先规划、后建设”原则。23凡能利用原有宅基地或者村内空闲地、未利用地的,不得占用农用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鼓励农民采用集中建设的方式建设住宅。3、实行农村村民宅基地指标及其涉及的农转用指标先使用后核销制度。在受理农村宅基地申请时一并审批办理农转用手续,然后在每年12月1日前,将本年度批准使用的农村村民宅基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报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报上级国土资源部门

5、核销。(四)其他要求本市中心城区、各乡镇镇区内集体土地上住宅的土地、规划、建设和房屋登记等审批按有关部门现行制度执行,相关程序的整合和优化将由市规划局牵头另行制定。本手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南宁市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及推荐户型奖励工作手册(试行)》(南农推办〔2014〕1号)同时废止。一、农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及要求(一)管理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农村住宅的建设管理及推荐户型奖励的具体工作,成立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办公室,统筹本辖区内的乡镇规划建设管理站、国土所及其他相关单位对农村住宅建设进行联合审批和

6、管理,并设置专门的行政服务窗口集中受理农村住宅建设申请。(二)审批及服务要求1、行政服务窗口应对申请人23提交的材料进行当场核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2、行政服务窗口对受理的申请,应当场出具加盖专用印章的书面回执,注明收件人、收件日期和办结日期,并将申请材料移交乡镇规划建设站、国土所等相关部门办理。3、若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报告。收到书面报告后,原则上应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

7、办事处)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乡镇规划建设站、国土所等相关部门进行处理。4、对于办结的项目,行政服务窗口应及时通知申请人领取。5、如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申请审批事项、代领审批成果的,还需出具委托书、代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需村(居)民委员会盖章确认。23一、农村住宅报建审批总流程图A1:申请人向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用地与建设申请A2:村(居)民委员会完成初步核查合计10日A3:申请人自行或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窗口提出用地和报建申请,并申请土地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

8、合法定形式,当场受理农村住宅宅基地、规划、建设申请A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办公室组织乡镇规划建设站、国土所初审3日A5: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办公室组织乡镇规划建设站、国土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GPS简易定位(相关数据由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共享和确认),同时告知村(居)民委员会和申请人到场3日2日A6:乡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