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2155438
大小:52.5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9-02-01
《特别权力关系下之校规性质.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三份資料資料來源:刑泰釧—教師法律手冊—教育部發行—http://www.edu.tw/EDU_WEB/EDU_MGT/DISPL/EDU1853001/school.htm第十章 輔導與管教之法律關係第一節 校規之性質學生進入學校就讀,與學校發生在學關係,具體內容包括上課、住宿、利用圖書館、社團活動、考試評分、升級及學分之承認以及訓導事項。這些日常性的學校行為皆受特定法規範之約束,也就是學生在學法律關係之內容。其性質為何?茲分述如次:壹、特別權力關係下之校規性質為了完成教育上之目的,學校對於在學學生之行為自然不得不制定若干規範和準則,以供遵
2、循,並且對於違反規範之學生施予教育上之懲戒權。因此校規和懲戒是學校教育過程中不能欠缺之手段,其法律性質頗值討論。依傳統特別權力關係之理論,學校對在學學生有包括的支配權力,得不經法律之規定或授權,直接制定校內規範限制學生之權利,這是學校基於「公共設施權力」(Anstaltsgewalt)所制定的「公共設施規則」(Anstaltsvorschriften),屬於行政法理論上所謂的「行政規則」(Verwaltungsvorschriften)之一種。行政規則是行政主體為規範特別權力關係內部秩序所制定之一般性抽象性規定,與一般行政機關發布並約束一般人民
3、之「法規命令」(Rechtsverordnung)性質不同,因不具「法規」(Rechtssatz)性效力,故只拘束特定權力關係之相對人,一旦發布即拘束行政機關和人民兩方,並且不受法院之違法審查,法規命令則須接受法院違法之審查。換言之,在特別權力關係內部所認定之「行政規則」,法律性質上為一絕對權威且不受任何監督之強行規範,在學校關係上即為校規。因而如依傳統的特別權力關係,學校之校規根本沒有規範之界限,完全由學校單方面主觀決定,並決定校規之限制層面和程度。然而不合理的理論是不會長久的,隨著特別權力關係理論之修正,「行政規則」之概念和效力亦跟隨著轉變
4、。由於行政規則實際上往往干預了相對人之自由權利,或課予額外之義務負擔,具有實質上之「法規性」效力,因此戰後西德公法學界遂於理論上把關係相對人權利義務之行政規則特別賦予獨特之地位,承認其具法規性之效力,並納入法院法審查之內,學理上稱為「特別命令」(Sonderverordnung)。依此,學校之校規在法律性質上產生重大變更,校規不再是任由學校片面主觀的制定,也不再享有「治外法權」,校規之制定不得違背法令之規定,並且學校之教育活動應受校規之拘束,不合理之校規須接受法院違法之審查,校規顯然具有一定之規範界限,逾越此界限將被法院裁判違背法律,拒絕適用。
5、貳、10第三份資料資料來源:刑泰釧—教師法律手冊—教育部發行—http://www.edu.tw/EDU_WEB/EDU_MGT/DISPL/EDU1853001/school.htm在學契約關係下之校規性質依在學契約關係之理論,在學關係之成立乃基於學校和學生(若未成年則由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理)相互間意思表示之一致,契約一旦成立,則在學關係即受契約條款所規範。在實際情形,學生入學不可能與學校個別磋商在學契約之內容,在學契約之條款內容在學生入學之前早已由學校單方擬定,成為定型化之契約條款,學生之意思表示只能在訂約與否之間作抉擇,因此在學契約是
6、屬於典型的「附合契約」,只不過因為是公法上契約,故發生公法效果而已。在學生入學之初,在學契約條款已由學校擬定,就是一切之學校規則(校規),學生決定入學即表示願意受校規之拘束,因此在學理上,學校制定校規規範學生行為之權源是基於學生對在學契約條款之合意,學生若違反校規,學校則可依校規之規定發動懲戒權。但是,把校規之法律性質解釋成在學契約條款,並非表示校規之制定沒有規範界限。在學契約是公法上契約,自然有依法行政原則│尤其是法律優位原則之適用,在學契約條款(校規)非但不能抵觸憲法或其他法令之規定,亦不得違反公法上一般法律原則,例如誠實信用原則、平等原則
7、、目的和手段成比例原則以及信賴保護原則等。並且在學契約條款有無違法,其爭執應由行政法院審理。(註一)第二節 生活秩序之管理學校教育目的並非單純知識之傳遞,並負有健全學生人格發展之任務,培養學生自制、守紀律、負責任、肯服務之美德,學校教育任務可涵蓋知識經驗傳遞、獨立判斷是非能力、服從民主規範、群己倫理關係等等。換言之,教師對學生除了「授課」外,還有「教育」的任務。當學校受到干擾時,致影響學校傳授知識及教育目的時,學校可採取有效之教育性措施及維持秩序性措施。壹、教育性措施10第三份資料資料來源:刑泰釧—教師法律手冊—教育部發行—http://www
8、.edu.tw/EDU_WEB/EDU_MGT/DISPL/EDU1853001/school.htm教師基於教學專業自主權站在教育者(Erziehe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