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2153423
大小:56.5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9-02-01
《河南中医学院招标管理办法.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河南中医学院招标管理办法院行字(2009)7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基建、维修、采购等经济行为,维护学院利益,明确职责、理顺关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招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学院有关规定,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三条招标活动必须坚持“推荐、评标两分离”,推荐入围厂家或者筛选投标单位的人员,不得参与评标工作;评标的人员不得参与推荐工作;特殊情况需要一人负责两项工作的,须
2、经招标领导小组批准。第四条招标活动必须接受学院监察部门的监督。第五条凡使用学院预算资金或单位自筹资金,单项金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上的下列项目支出,均应进行招标。凡属政府采购的项目,均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1、教学、科研、医疗用仪器设备采购。2、教材、图书采购。3、办公设备、家俱、消防器材采购。4、各项物资材料采购。5、基建维修工程。学院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由学院招标领导小组负责招标。6、凡属新校区建设的项目,由新校区建设办公室负责招标。项目预算超过50万元的,新校区建设办公室必须报省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批,按审批意见执行。7
3、、大型基建项目及专业性较强的仪器设备采购,经学院批准可由学院委托社会招标公司代理招标。8、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认为必须进行招标的其它项目。9、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不实行招标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材料采购项目,办公设备、材料购置、维修改造项目,由使用单位牵头,国有资产管理处、计财处、审计室、工会共同参与实施;一万元以下的家具、设备项目由国资处、审计室和使用单位按照审批程序组织采购;一万元以下的日常办公用品及耗材由使用单位按审批程序自行组织采购。第二章机构职责第六条学院招标领导小组,组长由负责招标的主管院长和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
4、国资处处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学院办公室、工会、计划财务处、监察室、审计室、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负责人组成。招标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招标工作,向院党委、院行政负责,定期汇报工作,重大项目及时报告。招标领导小组的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和完善我院招标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招标管理方面的文件;2、监督检查有关招标活动,总结交流工作经验;3、审定招标办公室和招标小组人员组成,审批招标的方式;4、建立招标专家小组,确定参与评标的专家人员;5、受理招标工作的投诉,调解招标活动中的纠纷,裁决有异议的中
5、标结果,有权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否定在招标活动中弄虚作假、串标陪标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评标结果。第七条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办公室为学院招标领导小组办事机构。具体职责为:1、接受招标申请,做好分类登记、汇总,项目资金来源确认后报经领导小组审批实施;2、负责组织招标小组,审核各招标小组的工作计划并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做好招标工作中相关材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归档;3、负责招标文件的发放和投标文件的签收保存;4、负责审核招标项目的相关资料并确认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按政府采购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办理委托招标、投标保证金
6、、履约保证金等事项;根据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等协同计财处办理结算。第八条项目招标小组。每个招标项目由招标办公室组织项目招标小组。组长由使用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国资处、计财处、监察室、审计室、工会、使用单位1-2名专业人员组成。项目招标小组的职责:1、负责编制招标信息,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起草工作。2、使用单位负责提供招标方面的技术资料;3、发布招标信息,接受投标人的报名,受理投标资料;4、审核、考察投标人的资质、信用等,并将审核考察情况报告招标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5、认真研究并审核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的目标、
7、范围和性质,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并严格按招标文件科学规范地组织评标;6、认真研究、拟定合同文本,由使用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合同文本招标办存档备查;7、招标小组中学院同一单位人员只有一个投票权。第三章招标方式第九条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第十条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质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如需邀请招标的项目必须经学院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第十一条竞争性谈判,仅限在涉及专利权保护,或只有少量投标人可供选择
8、,经公开或邀请招标无人报名投标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少量工程等条件下,经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才能采取谈判招标的方式。第十二条有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招标方式。第四章招标原则第十三条招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第十四条坚持质量、价格、工期、售后服务等全面协调的原则;第十五条招标活动按规定程序运作,任何个人不得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