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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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舟普组[2010]78号舟山市普陀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舟山市普陀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区属各单位党(委)组、支部: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强化服务,使区人才公寓更好地发挥作用,现将修订后的《舟山市普陀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组织部2010年8月27日8舟山市普陀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强化服务,使区人才公寓更好地发挥作用,着力解决集聚普陀的各类高层次优秀人才的临时住房问题,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区人才公寓是以低价

2、租住、优质服务的方式,为本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部分高层次、紧缺性人才提供的短期居住周转住房。房源分配重点向企业引进人才倾斜。第三条区人才公寓建设纳入全区人才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统筹规划、统筹安排。第四条区人才公寓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人才办)负责管理,主要承担人才公寓入住申请的受理、条件认定、租住协议的签订、入住手续的办理等工作;人才公寓房屋资产由区建设局负责管理;物业管理纳入小区统一管理。第二章入住对象和条件第五条入住对象的认定需经资格审查和条件评分两个步骤,即在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根据申请人得分高低

3、及综合评估后择优8筛选,最后经区人才办批准后办理入住手续。(一)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方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1.区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紧缺性人才,包括来普陀自主创业、投资办厂、项目合作、技术指导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或管理人才;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全日制),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或对普陀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作用的优秀人才;3.申请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舟山本岛无房产;4.未享受引进人才安家补贴、购房补助等其他形式的人才住房保障政策。(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第六条申请程序:1.申请。凡

4、符合入住条件的人员可由所在单位向区人才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普陀区人才公寓租住申请审批表》(附件1)和《普陀区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评分表》(附件2)。2.审核。区人才办在委托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区建设局对相关申请材料给予初审后,对其各条件进行评分并排名,最后依据公正、择优原则并结合房源等综合因素进行审批。3.租赁。用人单位、租住人员和区人才办8三方签订《普陀区人才公寓租住协议》,协议一年一签;用人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由区人才办发放入住通知书,并办理入住手续。第三章租住规定第七条租住期限。根据人才公寓是“引进人才周转性住房”

5、的特点,签约期限不超过三年。第八条租金标准和收费:1.人才公寓租金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包含物业费),一年一定。2.区委、区政府引进的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可免收租金。3.承租人须及时缴纳租金和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网络月租费、燃气费、电话费等住房日常开支费用。第九条在租住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停止租住:1.在舟山本岛范围内购房的;2.调离原单位或辞职、辞退、自动离职的;3.转租、转借或改变住房用途的;4.承租人连续三个月不居住的(特殊原因除外);5.违反租住协议的。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相应的处理:1.8破坏公物的责任人

6、应按人才公寓财产管理制度进行处理;2.不遵守人才公寓管理相关规定要求的,由区人才办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限期搬出。第十一条其他事项:1.已经享受引进人才安家补贴、购房补助的租住人员,从补贴费用拨付当日起,须在半年内搬离人才公寓。2.本管理办法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3.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主题词:文秘工作办法通知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组织部办公室2010年8月27日印发(共印120份)8申请日期:年月日申请编号(受理单位填写):申请人填写姓名性别贴照片处国籍身份证号户籍政治面

7、貌学历学位职称毕业院校毕业时间现任职务联系电话所在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工作简历家庭资料配偶姓名户籍身份证号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务子女数1个()/2个及以上()预约租期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个人申请意见签字:年月日用人单位意见(盖章)年月日附1:舟山市普陀区人才公寓租住申请审批表8区人劳局意见(盖章)年月日区建设局意见(盖章)年月日区人才办意见(盖章)年月日公寓地址备注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原件及复

8、印件;4.工作合同或聘任(任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5.缴纳社会保险证明;6.其它相关证明;注:对虚假申请、隐瞒不报等欺骗行为将取消其单位与个人的申请资格。8附2:舟山市普陀区人才公寓租住申请评分表申请人姓名:编号:工作单位(盖章):评分项目分值自评分审批得分人才类别区委、区政府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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