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成功大学102学年度第2次校务会议延会纪录.docx

国立成功大学102学年度第2次校务会议延会纪录.docx

ID:31893941

大小:46.44 KB

页数:21页

时间:2019-01-27

国立成功大学102学年度第2次校务会议延会纪录.docx_第1页
国立成功大学102学年度第2次校务会议延会纪录.docx_第2页
国立成功大学102学年度第2次校务会议延会纪录.docx_第3页
国立成功大学102学年度第2次校务会议延会纪录.docx_第4页
国立成功大学102学年度第2次校务会议延会纪录.docx_第5页
资源描述:

《国立成功大学102学年度第2次校务会议延会纪录.docx》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國立成功大學102學年度第2次校務會議延會紀錄時間:103年1月15日(星期三)上午9時地點:光復校區國際會議廳第一演講室主席:黃校長煌煇紀錄:張郁訢參加人員:如附件1(P.6)。壹、報告事項:一、主席報告:(一)非常感謝各位代表前來參加本次會議。有關廣場命名案,依據本校校園空間命名作業要點,命名作業程序由總務處闡明命名理念,於主管會報提交建議名稱,經校務會議通過後,程序始為完備。上次校務會議由於尚未完成相關程序,故僅提列報告案。相關程序已於上週補全,送至本次校務會議進行討論。特別感謝各位代表對校務之重視。(二)校內公共事務,均

2、可經由校內許多管道申訴及反應,並進行充分討論。但討論請以教育行政中立為原則。(三)有關學校與碩博士班兼任助理、工讀生、臨時工須以勞雇關係來解釋一案,已於上個月全國校長會議中提案,由行政院在三個月內進行跨部會協商。以本校7,600位兼任助理來計算,將增加2億2,000萬元支出該項支出恐影響老師聘任兼任助理之意願。本校將待協商決議後,進行通盤處理。(四)本學期即將結束,請教務長提醒同仁,記得將成績送出,以免影響學生權益。二、各一級單位及各委員會報告:(一)台綜大系統配合款相關說明:請參閱1月15日議程書面報告。【主席指示】:請台綜大

3、辦公室每年於校務會議及經費稽核委員會進行年度報告。(二)吳如容代表:校友中心為一級單位,多年來卻未見其書面報告。請校友中心於校務會議進行報告。另請財務處以正式報表呈現3,000萬人民幣之投資情形。【主席指示】:請主任秘書督導校友中心及財務處於校務會議內進行報告。(三)蔡燿全代表:過去多次請財務處提供四大報表,至今仍未提供。【主席指示】:請主計室協助財務處,以四大報表之格式來呈現已賣出之2,000多萬元投資項目。21壹、討論事項:說明:本次會議先進行校長交議案「成功及勝利校區間廣場中文名稱」之討論。因第八、九案有時效性之問題,經過

4、半數委員舉手表決通過變更議程,先行討論。之後再依議程順序討論第三、四案。惟依往例,延會紀錄仍依原訂議程排序呈現。第三案                提案單位:計算機與網路中心案由:擬修訂「國立成功大學計算機與網路中心設置辦法」第四條,提請審議。說明:一、配合本校102年6月19日101學年度第4次校務會議通過之組織規程第八條之計算機與網路中心各組名稱修訂(議程附件9),爰續修訂計算機與網路中心設置辦法第四條之各組名稱及職掌。二、本案業經102年10月16日第753次之主管會報通過。三、檢附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議程附件10)及原

5、條文(議程附件11)。擬辦:擬於通過後,待本校組織規程修訂案陳報教育部通過後實施。決議:修正通過「國立成功大學計算機與網路中心設置辦法」第四條修正案(附件2,P.7)。第四案                提案單位:人事室案由:擬具「國立成功大學教師聘任辦法」修正草案1份,提請審議。說明:一、本案業經102年10月23日102學年度第1次校教評會審議通過。二、修正理由:配合教育部102年7月10日修正公布之教師法第十四條修正條文辦理。三、修正重點如下:(一)配合教師法之修正,增列教師聘任後,得解聘、停聘、不續聘適用條款(草案第七

6、條第一項第九款、第十一款及第十二款)。(二)另增訂除屬情節重大者外,教評會應併審酌案件情節,議決1年至4年不得聘任為教師之合理相隔期間,以提供教師自省自新之機會。(草案第七條第二項)(三)明定教師執行職務或教學研究服務相關行為,如有違反有關法令規定,尚未達解聘、停聘、不續聘者,由三級教評會依其違反情節之輕重,處或併處一定期間之停權措施。(草案第八條)(四)增訂本辦法未盡事宜,依教師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以資周延。(草案第十六條)四、檢附「國立成功大學教師聘任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議程附件12)、教師法第十四條修正

7、前後條文(議程附件13)及現行「國立成功大學教師聘任辦法」全文(議程附件14)各1份,請參閱。擬辦:通過後實施。決議:本案尚未獲致共識。經在場代表21提議清點人數,會場人數未達出席人數過半數,留至102學年度第四次校務會議討論。第五案                提案單位:人事室案由:擬具「國立成功大學教師聘約」第四條、第十四條修正草案1份,提請審議。說明:一、本案業經102年10月23日102學年度第1次校教評會審議通過。二、修正理由:配合本校教師聘任辦法第8條之修正及依教育部101年10月4日臺人(三)字第10101662

8、83號函辦理。三、修正重點如下:(一)增訂教師執行職務或教學研究服務相關行為,如有違反有關法令規定,惟未達解聘、停聘、不續聘者,由三級教評會依其違反情節之輕重,處或併處一定期間之停權措施。(草案第四條)(二)將教師離職時之薪給修正為自實際離職之日停支。(草案第十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