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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1-17
《本中心「证券商营业处所经营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业务规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業務規則」修正條文對照表修正後條文原條文說明第十六條證券商應針對自然人客戶訂定審慎之瞭解客戶評估作業程序,以確認商品銷售之適合性、客戶之投資屬性、對風險之瞭解及風險承受度。證券商承作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時,不得鼓勵或勸誘交易相對人以借款、舉債等方式從事交易,並應就個別交易相對人之財務、資金操作狀況及專業瞭解能力,限制其交易額度,或要求其提供擔保品。第十六條證券商承作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時,應就個別交易相對人之財務、資金操作狀況及專業瞭解能力,限制其交易額度,或要求其提供擔保品。證券商應
2、針對自然人客戶訂定審慎之瞭解客戶評估作業程序,以確認商品銷售之適合性、客戶之投資屬性、對風險之瞭解及風險承受度。一、參酌「銀行辦理財富管理及金融商品銷售業務自律規範」第6條規定修正第2項。二、原條文第2項挪至第1項,以強化證券商針對自然人客戶訂定審慎之瞭解客戶評估作業程序(KnowYourCustomer)之重要性。第二十條證券商從事以外國債券為標的,且以新臺幣或外幣計價、交割之債券衍生性商品交易,限與符合其所訂財富管理業務之高淨值客戶條件者為之。第二十條證券商從事以外國債券為標的,且以新臺幣或外幣計價、交割之債券衍生性商品
3、交易,限與該證券商辦理財富管理業務之高淨值客戶為之。一、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97年7月11日證期二字第0970035035號函辦理。二、原條文規定必須是證券商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所屬之高淨值客戶始得為之,惟主管機關開放證券商得辦理財富管理業務以來,雖有十八家證券商取得經營資格,然而財富管理業務之高淨值客戶仍屬有限。三、因取得辦理財富管理業務之證券商皆已訂有高淨值客戶條件,業符合客戶分級效果。為擴大證券商衍生性商品經營商機,爰調整本條規定,除原客戶範圍外,擴增符合該證券商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所訂之高淨值客戶條件者。第
4、二十四條證券商從事以外國利率商品為標的,且以新臺幣或外幣計價、交割之利率衍生性商品交易,限與符合其所訂第二十四條證券商從事以外國利率商品為標的,且以新臺幣或外幣計價、交割之利率衍生性商品交易,限於與該證券商辦理一、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97年7月11日證期二字第0970035035號函辦理。二、5財富管理業務之高淨值客戶條件者為之。財富管理業務之高淨值客戶為之。原條文規定必須是證券商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所屬之高淨值客戶始得為之,惟主管機關開放證券商得辦理財富管理業務以來,雖有十八家證券商取得經營資格,然而財富管理
5、業務之高淨值客戶仍屬有限。一、因取得辦理財富管理業務之證券商皆已訂有高淨值客戶條件,業符合客戶分級效果。為擴大證券商衍生性商品經營商機,爰調整本條規定,除原客戶範圍外,擴增符合該證券商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所訂之高淨值客戶條件者。第二十九條本規則所稱結構型商品交易,係指證券商銷售一結合固定收益商品與衍生性金融商品之組合式契約。結構型商品得連結標的範圍如附件三。結構型商品交易自成交日至契約到期日之期間,應為十年以下。證券商銷售之結構型商品為連結公開募集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者,應於銷售前先取得該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同意。銷售人員向
6、投資人推介或銷售商品時,相關文件涉及基金之介紹應依「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及其銷售機構從事廣告及營業活動行為規範」之規定辦理,如投資人非屬專業機構投資人者,應向其說明該商品非為基金。第二十九條本規則所稱結構型商品交易,係指證券商銷售一結合固定收益商品與衍生性金融商品之組合式契約。結構型商品得連結標的範圍如附件三。結構型商品交易自成交日至契約到期日之期間,應為十年以下。一、考量國內基金價格已日益透明、管理完備且具備一定之流通性,建議除了私募基金以外之國內基金納入結構型商品得連結標的資產範圍,以促進本土基金市
7、場發展並提升證券商商品設計之競爭力。二、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97年7月11日證期二字第0970035035號函辦理增列第四項有關應先取得基金經理公司同意,且人員於銷售該結構型商品時應向投資人詳細說明,及相關文件涉及基金之介紹時,須依「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會員及其銷售機構從事廣告及營業活動行為規範」之規定辦理。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一條一、5證券商經營連結國外金融商品之結構型商品交易業務,採新臺幣計價者,其涉及之結匯相關事宜,應於契約中載明,依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規定辦理。證券商承作結構型商品於
8、實際發生交易糾紛情事時,應即依照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所訂之營業紛爭處理程序辦理。證券商與客戶承作結構型商品交易,應建立銷售後商品資訊提供制度,提供之內容、頻率及方式由證券商與客戶約定之,提供之內容應包含市價、提前解約之報價資訊及損益狀況。相同交易條件之結構型商品銷售對象達十人以上者,證券商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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