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1612314
大小:221.50 KB
页数:17页
时间:2019-01-15
《12月会员邮件18》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五编民法1.民事权利及分类分类标准类别及含义举例备注根据权利内容有无财产内容的不同人身权:以人身利益为内容,与权利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权利包括人格权与身份权,具有专属性。人格权与身份权以及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侵害人格权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而侵害财产权则要承担财产损害赔偿例外情况:侵害人格权造成财产损害的承担财产损害赔偿责任;侵害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纪念品要承担精神赔偿责任财产权: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某种物质利益的权利,不具有专属于性包括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见后物权详解民事权利的作用支配权: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权利客体(物、人身利益
2、与智力成果)排除他人的权利典型者如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人身权无论是人格权还是身份权均是支配权)其特点是:(1)客体是特定的;(2)权利主体是特定的;(3)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4)实现不需要义务人的积极作为;(5)具有排他效力请求权:指权利人可以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包括作为、不作为)的权利物权请求权、债权的请求权、占有保护的请求权、人格权和身份权法上的请求权、知识产权法上的请求权特点是:(1)具有相对性;(2)具有非公示性;(3)大多表现为实体权利。它确立了诉讼时效制度的范围,从而使诉讼时效与取得时效之间有明显的区别:一般认为,诉讼时效适用的对
3、象是请求权(只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和继承法上的请求权)抗辩权:异议权,是指对抗对方的请求权的权利。可以说.,请求权是矛,抗辩权是盾,抗辩权的功能在于延缓请求权的行使或使请求权归于消灭。实体法上的抗辩权与程序法上的抗辩权永久性抗辩权与延期性抗辩权抗辩权的特征:①其行使以请求权的行使为前提,没有请求权的行使,抗辩权自无必要行使。②抗辩权只能由法律明确规定而产生,约定的抗辩事由只能产生合同的权利,而不是抗辩权。③抗辩权为私权,否行使完全由当事人来决定,不主动援引者视为放弃;法官不得主动依职权审查抗辩权是否存在。④...抗辩权的行使有一定的期限限制,该期限要么
4、由法律规定,要么推定为合理期限,但抗辩权没有自己独立的行使期间,因为抗辩权是依附于请求权而发生的,如果对方请求权合法成立,则抗辩权也就合法成立,如果对方的请求权不合法,则抗辩权也无必要行使。形成权:通过其单方的行为就可以使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包括撤销权、追认权、抵销权、解除权,而催告权本身不是形成权形成权的行使还要遵循两条规则:是不得附任何条件和期限①形成权的行使表现为单方行为:②单方思表示一经到达对方即为生效(③效力的产生不需要另一方作出某种辅助行为或共同的行为;④形成权不能与所依附的原权利分割而单独转让;⑤形成权的存在有一定的除斥期
5、间;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绝对权:其义务人是权利人之外的一切人,并可以对抗不特定人的权利,故又称“对世权”物权、知识产权、人身权利等支配权均属绝对权两者的区别:1.绝对权的义务人不特定;相对权的义务人特定。2.绝对权的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不对应,权利人享有权利但无义务,义务人负有义务但不因此而享有权利;在相对权的法律关系中,双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具有相对性。3.绝对权具有排他性,在遭受侵害时可以针对任何第三人提出主张与提起诉讼;但相对权只能是针对特定人产生效力的权利。4.绝对权大多是公开的,故适用权利公示原则,并应当受到侵权法的保护;相对权都是一种不公开的
6、权利,仅在特定当事人之间具有约束力,故不具有公示性,所以债权人一般不得向第三人主张侵权责任。5.绝对权受到侵害,其救济方法首先要考虑恢复原状,而后才是赔偿损失的应用;而对相对权的侵害通常采用损害赔偿的补救方式。相对权:其义务人是特定的少数人。相对权的效力仅仅及于特定的义务人,故又称“对人权”债权就是典型的相对权民事权利相互间的依存关系主权利:相互关联的两个以上的民事权利中,能够独立存在的权利。主权利是从权利存在的前提债权就是典型的主权利区别的意义:主要是主权利无效,从权利也无效;主权利转移,从权利也相应的转移;主权利消失,从权利也消失...从权利:
7、是以主权利的存在为前提而存在的权利。从权利不能与主权利分离而转让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是典型的从权利;地役权也是从权利民事权利与主体的关系专属权:专属于特定民事主体的权利,该权利不能与主体肥力,不得转让与继承人格权、身份权、知识产权中的身份权、矿藏和水流的所有权非专属权:可以转让继承的权利物权、债权、企业的名称权民事权利是否已经取得既得权:指已经取得并能享受其利益的权利民事权利绝大多数都是既得权民事权利绝大多数都是既得权,期待权主要是继承开始前的继承权。期待全权是指因法律要件未充分具备而尚未取得的权利附条件的权利,附期限的权利,继承开始前的
8、继承权民事权利之间的派生关系原权利:是民事法律关系中存在的权利债权救济权是基于原权利而派生出的权利,其目的在于救济被侵害的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