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小型水利工程建立监管办法

村镇小型水利工程建立监管办法

ID:31568085

大小:48.18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1-13

村镇小型水利工程建立监管办法_第1页
村镇小型水利工程建立监管办法_第2页
村镇小型水利工程建立监管办法_第3页
村镇小型水利工程建立监管办法_第4页
村镇小型水利工程建立监管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村镇小型水利工程建立监管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村镇小型水利工程建立监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省有关法规和技术规定,结合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含财政资金补助)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小型水利工程。获中央、省和市级资金补助的小型水利项目,前期管理、建设管理、资金管理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包括山塘、水闸、堤防、护岸、堰坝、河道疏浚、农田灌溉、农村饮水和水土保持工程等。第二章前期管理第四条要求水利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以正式文件向市水利局统一申报。每年9月30日前申报下年度补助项目。水利、发改、财政部门根据轻重缓急筛选项目,联合下达年度计划,视为立项。不要求水利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单村工程由村民委员会向水利部门提出建设申请,跨村工程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向水利部门提出建设申请,获得水利部门书面同意,视为立项。列入我市其他专项资金补助计划的小型水利项目,立项办法从其规定。第5页共5页第五条估算建安造价10万元以上(“以上”含本数,下同)的工程,须委托具有水利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估算建安造价10万元以下的工程,要编制满足施工要求的实施方案。第六条初步设计应报水利部门

3、组织评审。概算建安造价50万元以上的工程,水利部门发初步设计批复;概算建安造价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工程,水利部门发评审会议纪要。涉及其他前置审批的,应在初步设计批复前办毕。第七条初步设计一经批复,不得随意变更;如有重大变动要及时履行变更手续,由原设计审批部门批复变更。第八条概算建安造价200万元以上的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须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第九条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占地,单村工程由所在村自行协调解决;跨村工程由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各村解决。第三章建设管理第十条水利部门负责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监督、指导工程建设;镇政府(街

4、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落实建设主体。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要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在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合同中要明确质量标准和应承担的责任。第5页共5页第十二条工程建设主体按照受益范围确定,单村工程建设主体为受益村;跨村工程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或明确建设主体。第十三条工程招投标要严格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概算建安造价50万元以上的工程应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市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四条工程承建单位原则上需具有水利工程施工资质;概算建安造价50万元以下的土石方工程可以由其他土建施工企业承建

5、。第十五条强化合同管理,实行合同备案。建设单位与施工方、供货方要严格履行合同。补助资金5万元以上的项目,合同要在水利部门备案。第十六条概算建安造价50万元以上的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制,同时由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实施监督。概算建安造价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基层水利站和镇(街道)农技服务机构实施监管。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七条资金补助比例根据我市东、中、西部不同经济条件和工程类别区别对待,具体补助政策另行制定。经营性工程原则上不予补助(除险加固除外)。第十八条工程建设资金自筹部分,由受益区群众按“一事一议”方式决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主体工程建设、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和国

6、家规定的其他有关费用。第5页共5页第十九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建设资金使用监管。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建设单位要设立工程财务专账,严禁挤占、挪用资金和改变资金用途。工程建设吸纳的企业、社会资金也要按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管理。第二十条补助资金按月或季的工程进度拨付。完成实物工程量85%时,拨付同等比例资金;剩余资金在工程验收后拨付。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如数追回已拨付的补助资金,并视情节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一)虚报数据、重复上报,骗取或冒领补助资金的;(二)项目资金不落实,造成项目无法实施的;(三)挤占、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的;(四)

7、因项目建设管理不善,导致不能如期完成的;(五)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工程设计方案,使工程建设达不到预期效果的。第五章验收管理第二十二条根据小型水利工程不同规模,采取不同的验收办法:(一)概算建安造价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水利部门按有关规程组织验收,印发验收鉴定书;(二)概算建安造价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水利部门(或基层水利站)组织召开验收会议,形成验收会议纪要。第5页共5页第二十三条工程验收前,要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明确工程管理单位。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市水利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8、。第5页共5页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