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濛江镇中心校学校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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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藤县濛江镇中心校学校章程(2017年7月3日经第八届第五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经2017年7月5日校务会议通过,自2017年9月1日起生效。)学校章程是学校自主管理、自律及政府监督管理的基本依据。主要就办学宗旨、内部管理体制及财务活动等重大的基本的问题做出全面规范而形成的自律性基本文件。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化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保障学校科学、稳定、持续地发展,积极打造成为县内示范性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

2、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全称:藤县濛江镇中心校;本校地址:广西藤县濛江镇新城村独松组;邮政编码:543312;学校网址:http://222.217.221.184/。  第三条本校为实施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19-第四条学校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城镇区域内适龄儿童。办学规模为六个年级30个班级,积极实施标准班教学。第二章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第五条【办学宗旨与使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

3、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全面加个性发展的优秀公民,使学生学会合作、学会健体、快乐成长。第六条【学校文化核心】乐特色目标:建成“乐”文化特色学校;建成信息化管理示范学校。办学理念:为孩子的一生奠基,对学生的发展负责。其内涵理解为:第一,表达学校“以人为本”的教育终极关怀和“有教无类”的教育平等观念,尊重每一个学生作为具体的“人”的主体存在,人人平等。  第二,作为教师,应当树立“学生第一”的观念,充分挖掘每位孩子身上蕴含的潜能,运用赏识的眼光看待评价孩子,让每一位学生的潜能都能充分发挥,让其在快乐中成长。校训:追求真善美,分享喜乐欢校风

4、:文明、团结、勤奋、创优教风:严谨、爱生、善言、乐教学风:积极、向上、刻苦、乐学校刊:《童乐园A版》第七条【学校发展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引领学校事业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三个面向”-19-为指导,以学生发展为本,充分挖掘每位师生的潜能,培养具有健全人格和独立个性的受社会认可的现代合格公民,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孩子开心、教师幸福、家长满意”、具有地域特色的快乐学园。第八条【师生发展目标】学生发展目标为:通过加强学生艺术等儒雅素养的培养,引导学生“乐中学”、“学中乐”,阳光睿智,成为“德馨体健才博艺精”的时代人才。  教师发展目标

5、为:以信息技术为平台,以乐教为工作态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形成自主的以现代信息技术教学为特色的团队。第九条【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科学制订发展规划,健全评价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第三章学校管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条【校长负责制】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学校党支部积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安全、卫生、工会、计生等工作。  第十一条【校长职权

6、】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19-  (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  (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八)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  (九)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

7、、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二条【党团组织】学校接受中国共产党藤县濛江镇镇小支部领导,充分发挥工会、少先队、妇联等组织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藤县濛江镇镇小支部领导学校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学校少先队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活动,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三条【工会与教代会制度】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权益和

8、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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