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腐败犯罪的资产追回机制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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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峡两岸腐败犯罪的资产追回机制探究  摘要:海峡两岸日益频繁的交流合作在某种程度上为贪官外逃与腐败资产转移提供了路径,为当前反腐的顺利推行带来现实障碍。海峡两岸已有的两个司法互助协议有其局限性,对两岸外逃贪官的腐败资产追回机制欠缺规范应对。基于此,我们应当厘清海峡两岸贪腐资产追回与返还在刑事立法和司法协助方面的现实瓶颈,以地域管辖、有效惩治、防范犯罪与保障人权为原则,通过多元方式完善司法协助与赃款追回机制,为海峡两岸共同惩治贪污腐败提供法治前提与规范基础,从而顺利推进反腐实践的深入发展。  关键词:法治反腐;腐败

2、资产;追回  中图分类号:DF636  文章编号:1008-4355(2016)05-0034-12  文献标志码:ADOI:10.3969/j.issn.1008-4355.2016.05.0526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与经济全球化程度的加深,腐败分子携款外逃或转移贪赃贪款出境的案件日益增多。我国外逃贪官人数及转移的资产一直没有准确数字,但至少有以下版本:2004年8月商务部研究院《离岸金融中心成资本外逃中转站》调查报告指出,自改革开放以来,外逃官员数量大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约500亿美元;公安部2

3、004年统计资料表明,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有500多人,涉案金额逾700亿元;审计署发布的消息称,截至2006年5月,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有800人左右,直接涉案金额700多亿元人民币[1]。2014年7月底始,我国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猎狐2014”专项行动,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直至2014年12月底,共从69个国家和地区成功抓获外逃经济犯罪人员680名。其中,缉捕归案290名,投案自首390名[2]。这一系列的举措都彰示出我国有贪必肃、有腐必反、制度反腐、法治反腐的决心和策略,可以说,中国的法治

4、反腐布局正逐步全面展开。  海峡两岸同胞同根同源,文化风俗一脉相承,具有高度的相互认同感与归属感。特别是自1987年我国台湾地区当局有限度开放台湾地区民众到祖国大陆探亲,到21世纪初,海峡两岸的交流交往日益频繁,与之相伴随的是,海峡彼岸将逐渐成为贪污腐败犯罪嫌疑人的最佳逃亡藏匿地点,祖国大陆的部分贪污腐败犯罪资产也因此随之转移至海峡对岸。  但是,海峡两岸间的刑事司法协助一直滞于浅层的合作阶段,特别在腐败资产追回与返还的协作模式上存有空缺。进一步完善海峡两岸共同构建贪污腐败犯罪资产追回与返还机制,不仅能够保护我国

5、国家主权的独立性与完整性,还能够有效预防和打击腐败犯罪,树立公职人员的清廉作风,挽回国家遭受的经济损失,修复被破坏的金融体系、民主政治体制和法律制度,促进海峡两岸的司法交流,进而加快海峡两岸和平统一的进程。  一、海峡两岸协助追回腐败资产的基础  区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正常开展不能脱离两岸交往的现实需求,同时也必须以两岸间的交流与合作经验为基础。就现实来看,海峡两岸间协助追回腐败犯罪资产,不仅具有血缘、地缘、商缘的密切联系,还具备法律和实践的现实基础。26  (一)法律基础:《金门协议》到《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与司法

6、互助协议》  1990年签订的《金门协议》是祖国大陆与我国台湾地区间第一个具有准刑事司法协助性质的区际追逃遣返合作协议,“这是两岸从长期隔绝走向逐步往来后达成的第一个正式书面协议。”[3]但随着海峡两岸日益扩大和深入的沟通与交流,只是针对人员遣返予以规定的《金门协议》显然不能满足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开展刑事司法协助的现实需求。此外,《金门协议》回避了跨境转移的资产追回与返还问题,由于协作性制度的欠缺,海峡两岸间追回跨境转移资产的工作因缺乏法律依据而难以有效顺利开展。由于《金门协议》这一制度空缺性的存在,严重阻碍

7、了我国严厉打击贪污腐败犯罪、坚决追回外流资产的法治建设目标的实现。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陈伟,谢可君:海峡两岸腐败犯罪的资产追回机制探究26  2009年4月26日,由祖国大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我国台湾地区海峡交流基金会在南京签署的《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与司法互助协议》是对《金门协议》的补充,也是适应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和司法互助需求的必然产物。《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与司法互助协议》一方面保留了《金门协议》遣返刑事犯等原则性规定,另一方面针对两岸的司法合作原则、内容、方式等方面进行突破创新。根据《海峡两岸共同打

8、击犯罪与司法互助协议》的规定,双方经同意可以在民事、刑事领域相互提供以下协助:共同打击犯罪、送达文书、调查取证、认可及执行民事裁判与仲裁裁决(仲裁判断)、移管(接返)被判刑人(受刑事裁判确定人)、双方同意之其他合作事项。与《金门协议》相较,《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与司法互助协议》将合作打击的对象范围明确化,将职务或贪腐犯罪(包括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列入重点打击犯罪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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