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同法和侵权法在固有利益保护上的分工与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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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合同法和侵权法在固有利益保护上的分工与协作  摘要:在我国在《合同法》中并没有将保护义务划分为在固有利益保护上,对于受害人的固有利益受到侵害时损害赔偿并没有实际实意,同时还会使合同法与侵权法的内容受到严重的影响,在内容上会导致合同法与侵权法大面积的竟合,给法律法规的体系带来了严重的混乱,影响法律法规在对合同法和侵权法在固有利益保护上应做的分工与协作中的应用。我国关于合同法在固有利益保护上应做的分工与协作应该以我国目前的法律实际情况进行结合,而不是对德国中的合同法中对固有利益的保护制度内容进行照

2、搬。在固有利益侵害原则上采用侵权法来解决受害人损害赔偿救济的事情。另外,当事人会利用自身的行动来表明,在双方履行合同时极有可能利用合作关系带来的利处与便利来违反侵权法应履行的义务,严重侵害了对方的国有利益的权益。出现这种情况对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约,终止对方的侵权。  关键词:合同法;侵权法;固有利益保护;分工与写作5  我国的合同法内容有向德国的合同法内容借鉴,就是我国王泽鉴教授介绍过的德国学说里面。合同附随义务功能之一就有要保护合同对方当事人人身或者固有利益的功能,同时认为合同当事人所负附随义

3、务是保护义务中重要类型之一。但是保护人身权益与财产权益也是侵权法的基本任务,我国的教授对缔约过失责任时明确主张先合同义务不应该包含保护义务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在缔约过程中一方的当事人受到另一方的利益侵害发生的侵权责任并不属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范围内。在合同法与侵权法在固有利益保护上的分工与协作一直是我国民法学说具有争议的论题,这一论题涉及到了法律适用在司法实践中的选择,对民法中债法体系的基本框架也是有着很大的影响,需要对我国民法理论发展与民法典编撰过程中对其编撰的内容进行梳理并理清。  一、我国固有利

4、益与保护义务的界定  首先关于固有利益与保护义务的界定概念,在我国对与于固有利益与保护义务的界定概念教授学者们很少做出自己的界定概念。按照我国教授与学者对于固有利益的界定就是指损害在缔约过失责任中主要是于缔约之际未尽保护义务而致相对对方人身权、财产权的损害,应由加害人承担全额赔偿责任,不存在是否以履行利益为最高限额问题。固有利益赔偿范围主要指赔偿身体、健康、生命丧失等的损害或损失。基本内容一般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等的赔偿。此外致残的还应包括

5、残疾人生活补偿补助费、残疾用具费损失、被扶养人扶养来源丧失的损失等赔偿,致死的还应包括丧葬费的损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丧失的损失等赔偿。作为我国债法类所保护的利益的三种类型,分别是:固有利益、履行利益、信赖利益,这三种类型是我国大多数学者列为并列。5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对于固有利益的概念一般都是借鉴德国法的外延,相比于我国的固有利益的概念内容要广泛很多,在德国的大多数学者在债法总则与合同法语境下将履行利益与固有利益两者相并列。很多学者将履行利益与固有利益两者作为对债法所保护的利益的划分,目

6、前出现的问题是大多数学者对履行利益与固有利益两者上的具体的专业术语以及对外延的内涵理解不统一,并且理解比较混乱。  我国的固有利益与保护义务的界定是指固有利益是合同法和侵权法共同保护的对象,它与正在缔结的合同本身无关,它是相对独立的。固有利益若受到侵害,即使合同成立并得到履行也无法恢复,因而必须通过缔约过失责任来予以救济。  二、我国合同法和侵权法在固有利益保护上应做的分工与协作  通过上文的论述进行的讨论可知,在我国的法律上一方面认为在侵害固有利益的损害及赔偿的基本原则上应该属于侵权法范围,在

7、合同法附随义务中保护义务并不属于这一类。而在特殊情况下的另一方面合同一方侵害了他方当事人的固有利益的行为已经严重的影响到合同的命运。  首先在侵害固有利益的损害及赔偿的基本原则上应该属于侵权法范围,我国的法治制度与德国的法律在背景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因此我国的民法制度不应该盲目的向德国法律中的合同法的保护义务实行借鉴。在我国民法中,合同双方都应该相互保护对方的固有利益,并且要履行保护双方的固有利益不受到损害的义务,侵害固有利益的损害及赔偿的基本原则上应该属于侵权法范围,但是少数的特别情况下,固有

8、利益受到损害时合同法才会对当事人的固有利益履行保护义务。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对合同法的内容加以规范,就会造成合同法与侵权法的内容受到严重的影响,在内容上会导致合同法与侵权法大面积的竟合,给法律法规的体系带来了严重的混乱,影响法律法规在对合同法和侵权法在固有利益保护上应做的分工与协作中的应用。5  其次在少数的特别情况下,固有利益受到损害时合同法才会对当事人的固有利益履行保护义务。这种情况是在当侵权法无法对当事人的固有利益进行有效保护义务时,才会使用合同法进行补充,用合同法代替侵权法对固有利益不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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