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侵权法保护的利益学位论文.doc

论侵权法保护的利益学位论文.doc

ID:11012675

大小:145.00 KB

页数:20页

时间:2018-07-09

论侵权法保护的利益学位论文.doc_第1页
论侵权法保护的利益学位论文.doc_第2页
论侵权法保护的利益学位论文.doc_第3页
论侵权法保护的利益学位论文.doc_第4页
论侵权法保护的利益学位论文.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论侵权法保护的利益学位论文.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前言  无论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侵权法都是构筑其市民生活秩序和安全结构的基础性安排。它不仅通过对侵权行为人的强制和惩罚来保障社会的安定,而且通过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填补以实现社会的公平。 随着近代资产阶级革命而建立的以过错责任为核心的侵权制度在具有填补受害人损失的积极作用的同时,还有确保个人在社会中活动的自由这一消极的意义,因而它具有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的价值和效用,是在当时社会条件下兼顾个人权利和促进社会竞争两种目的有机统一的机制。社会发展的客观事实也证明,包括侵权法在内的近代民法对加快人类社会化的进程和促进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ii目

2、录摘要....................................................................11.立法例的考察与评析11.1.对各国立法例的纵观考察11.2.对各种立法例的评析21.2.1.从立法技术方面对各国立法例的评析21.2.2.各国民法对权利与利益的考量21.2.3.对于纯经济损失等利益保护的考量21.2.4.对社会经济发展与伦理道德观念变迁的考量31.2.5.《民法通则》对侵权行为课题确定存在的问题32.侵权法保护范围及边界的立法学说33.侵权法保护对象范围及边界之确定43.1.侵权法立法应当考

3、量的一般政策因素43.1.1.保护受害人权益与维护民事主体行为自由之间的矛盾53.1.2.侵权法与其他社会补偿制度之间的矛盾53.1.3.强化受害人权益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及伦理道德观念变迁之间的矛盾63.2.侵权法保护利益范围的具体边界63.2.1.一般人格权73.2.2.胎儿的人格利益73.2.3.死者的人格利益73.2.4.纯经济损失83.2.5.占有83.2.6.其他依法应当救济的利益84.对侵权法的总体评价94.1.侵权法的团体责任进一步发展94.2.侵权法所保护的权利范围越来越大94.3.侵权法对合法利益的保护范围不断拓宽10结语11注释...

4、.............................................................13参考文献............................................................15致谢............................................................17ii太原理工大学阳泉学院----毕业论文论侵权法保护的利益摘要:作为权利救济之法,侵权法所保护的权利与利益是有边界的。从政策的角度考量,侵权法在界定该边界时,既要实现对受害人

5、权益保护与民事主体行为自由的平衡,又要协调好侵权法与其他社会补偿制度之间以及受害人权益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伦理道德观念变迁之间的矛盾;从立法技术的层面看,应借助“一般条款+类型化”的技术手段来确定受侵权法保护的利益的具体范围。受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因素影响的侵权法,通过对其全面而客观的评价,科学地认识到了侵权法的发展变化。在“权利泛化”的今天,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侵权法不是万能的,其适用范围是有限的。关键词:侵权法  权利  利益  一般条款  类型化民法是权利之法,侵权法则是权利救济之法。无救济则无权利,因此,无论是在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侵权

6、法都是民事法律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与其他民事法律不同的是,侵权法以调整因权益受到侵害而形成的社会关系为己任。从功能上看,侵权法的基本功能是预防民事主体的权益受到侵害以及对受损的权益提供救济。但究竟哪些权利或者利益才受侵权法的保护,应如何界定侵权法保护的权利或利益的边界呢?这是在侵权法的立法与理论研究过程中必须首先回答的问题。  1.立法例的考察与评析1.1.对各国立法例的纵观考察世界各国对一般侵权行为的立法体例,大致可分为三类立法模式:[1]一是列举式,即只列举各种侵权行为的表现,而不设立一般条款。此种立法模式曾在古罗马盛极一时,罗马法将侵权行为分为私犯

7、与准私犯,并以诉权的形式,将侵权行为分为窃盗、强盗、物的损害、人身损害、诈欺的损害、胁迫的损害等。英美法系侵权法也属于完全列举式,它所规定的侵权行为有三个方面:(1)故意侵权行为;(2)过失和无过错责任;(3)商业侵权行为。[2]二是概括式,即只作抽象规定,而不列举各种侵权行为的具体表现,如《法国民法典》第1382条、《日本民法典》第709条、《意大利民法典》第2043条的规定。18太原理工大学阳泉学院----毕业论文三是折中式,既列举一些典型的侵权行为,又对其他侵权行为作概括式规定,如《德国民法典》第823条、第826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8、》(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的规定。1.2.对各种立法例的评析1.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