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行为与入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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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虚師公Wrtg成删油与AS柵隹摘要:虚假诉讼罪在实践认定时易产生分歧,这根源于对其犯罪构成要件的不同理解。虚假诉讼罪的要件行为是捏造事实,提起虚假民事诉讼,这一要件行为的实质是积极参与、推动虚假民事诉讼,撤诉等阻却虚假诉讼的行为不应受到刑事评价。虚假诉讼罪要求岀现“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法定结果。其中,“妨害司法秩序”不要求法院必须作出错误的实体裁判,而要以虚假诉讼行为是否导致法院实施了相当的实质性司法行为,耗费了大屋司法资源来判断;虚假诉讼罪所要求的“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法定结果,不单指侵犯

2、了他人财产所有权,而是包含所有可能的合法权益。关键词:虚假诉讼要件行为司法秩序合法权益[基木案情]A公司代持人汪某某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某某争夺公司财产,通过其友谢某某介绍,聘请了律师李某某。为达到冻结公司资产的目的,经李某某策划,汪某某同意并积极实施,虚构了郑某某(系汪某某儿子)向江某某(系汪某某邻居)借款480万,并由A公司担保的法律关系。李某某指使其下属律师杨某某伪造了借款合同,起草了民事起诉书等。基于伪造的证据所捏造的借贷事实,杨某某陪同汪某某、江某某、郑某某到法院遞交了诉讼材料,提起了以江某某为原告,郑某某与

3、A公司为被告的民事诉讼,并申请对郑某某和A公司进行财产保全。法院立案受理并在其后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共计查封(冻结)了A公司银行存款400万元。案件审理过程中,A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某某向法院递交了《关于郑某某涉嫌虚假诉讼的情况反映函》,法院裁定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之后经李某某安排,其下属律师蔡某某接替原先律师杨某某的工作,担任虚假诉讼被告郑某某的代理人。汪某某在其后因担心虚假诉讼被发现,经与李某某商议,决定撤诉。某日,律师蔡某某帮助其虚构了《和解协议》等材料,谢某某为原告制作了《撤诉中请书》。既定的第二次开庭日,虚假诉

4、讼原告人江某某与被告人之一郑某某未到庭,汪某某将蔡某某、谢某某制作的撤诉材料交给了法官。其后,法院以原告江某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裁定本案按撤诉处理。因本案的虚假诉讼,A公司帐户400万元资金被冻结达3个月;法院审理虚假诉讼期间,多次送达文书和传票,2次安排开庭(因原告或被告缺席未开成),5次制作询问笔录,就财产保全、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撤诉等事项4次作出民事裁定。[争议焦点]本案中,李某某、汪某某、杨某某、郑某某、江某某等人客观上实施了以捏造的事实提起虚假民事诉讼的行为,但是对该行为是否发生了虚假诉讼罪所要

5、求的侵害结果,蔡某某、谢某某等人的帮助行为如何认定,形成了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本案没有开庭审理,冃最终按撤诉处理,法院没有基于虚假诉讼做出错误的裁判,故妨害司法秩序没有达到虚假诉讼罪的入罪标准;另一方面,本案中只是冻结了A公司400万元,犯罪嫌疑人没有最终取得该财产,因此,没有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上述涉案人虚假诉讼的行为因未达到入罪标准均不构成虚假诉讼罪。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李某某、汪某某、杨某某、郑某某、江某某等提起的虚假民事诉讼,导致法院实施了一系列实质性的司法行为,显然妨害了司法秩序;虚假民事诉讼冻结了

6、A公司400万元资金,客观上影响了他人的合法经营,亦已严重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涉案行为已经构成虚假诉讼罪。在此判断下,本案中为撤诉提供帮助的蔡谋谋、谢某某是否构罪,亦有不同看法。一种观点认为,该二人的行为与前述虚假诉讼行为不可分割,构成虚假诉罪的共犯;与Z相反的观点则认为,该二人行为不符合虚假诉讼罪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上述案例集屮了虚假诉讼行为入罪的主要争议点,具有典型性。概而言之,虚假诉讼罪的要件行为内容、虚假诉讼入罪所需要的法定危害结果在当下具有不同的认识,这种不同的认识成为司法实践中虚假诉讼入罪见仁见智,分歧众

7、多的根源。本文将结合实践案例,虚假诉讼罪立法经过,运用法解释学的方法就上述问题予以阐释,以期助益于实践中对该罪的把握。[纳入虚假诉讼罪评价的构成要件行为]虚假诉讼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虚假诉讼行为具有多样性,尤其在多人共同参与时,每人的行为各不相同但又有机联系,如前文所述的案例中,就出现了策划虚假诉讼、伪造证据、提交诉状、申请财产保全、伪造和解材料、申请撤诉等多种行为。这些罪状表述中,看似明晰的要件行为在对号入座实际的犯罪行为时就并未显得泾渭

8、分明。准确把握行为实质,对各行为人进行区别性的刑事评价,盂要对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耍件行为予以正确的理解与把握。虚假诉讼罪的核心构成要件行为是捏造事实,进行民事诉讼。捏造事实主要表现为伪造证据材料,虚构事实。需要注惫的是,“捏造的事实”必须是足以对民事诉讼的程序(包扌舌应否受理)与裁判结论产生影响的事实,即“捏造的事实”必须足以影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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