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0867266
大小:49.52 KB
页数:20页
时间:2019-01-04
《论尊重被继承人意志原则在继承法中的定位》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论尊重被继承人意志原则在继承法中的定位摘要:我国现行继承法未将基本原则条文化,学者对继承法的基本原则多有讨论,但鲜有将尊重被继承人意志原则界定为继承法的基本原则,更无人论证其于继承法中的地位。自由价值是继承法的根本价值,由继承法的自由价值与本质属性所决定,尊重被继承人意志原则应当为继承法的基本原则,它贯穿于继承法始终,不仅是遗嘱继承应当遵循的原则,而且是法定继承应当遵循的原则,并且,是保护私人财产继承权原则、继承权平等原则、养老育幼等原则的逻辑前提,在继承法的基本原则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关键词:被继承人意志;基本原则;自由价值;继承法作者简介:郑倩,女,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从事
2、民商法学研究。中图分类号:D9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504(2016)03-0100-07法律的基本原则是法律的灵魂和指导准则,“对立法者而言,将所有的法律基本原则,以明确的文字表现在法条规定之上,可借简单的推理径予适用,系一项难以实现的任务,由于社会之繁杂多变,亦非立法者所能完成之工作,因此解释法律不能拘泥于法条文字,应发现隐藏于某项规定之中的法理或一般法律原则”[1](P305)o我国现行《继承法》没有将基本原则条文化,于是,学者便以探寻已经蕴含在继承法律体系之中作为继承法灵魂和指导准则的基本原则为己任,论证某项基本原则在继承法中的存在、地位以及它的正确性。目前
3、,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继承权平等以及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三项原则普遍获得学者首肯1,还有相当一部分学者主张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限定继承原则、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原则也应是继承法基本原则体系的重要内容。1然而,却鲜有学者提出并论证尊重被继承人意志原则在继承法中作为基本原则的存在2,更无人论证其在继承法中的地位。本文着重探讨尊重被继承人意志原则在继承法中的地位,以期为继承法基本原则体系构建奠定一定的基础。、尊重被继承人意志原则是继承法的基本原则法律原则有基本原则与具体原则之分。“基本法律原则是指体现法的根本价值的法律原则,它是整个法律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出发点,构成法律体系的神经中枢……具
4、体法律原则是基本法律原则的具体化,构成某一法律领域的法律规则的基础或出发点。”[2](P97)我们认为,尊重被继承人意志原则是继承法的基本原则,而非具体原则。(一)尊重被继承人意志的基本原则定性取决于继承法的本质纵观中国社会的发展史,受限于不同历史时期生产力水平的社会存在与经济基础,决定了不同历史时期继承法的本质的不同,这就需要不同的作为法的现象的原则与制度等予以表现。小农经济模式是中国古代一个相当长历史时期内的典型经济模式,即以家庭或家族为组成单位,通过男耕女织方式进行的土地分散式经营,是中国传统社会数千年的主导经济。[3](P23)作为主要生产资料的土地为以皇帝为代表的地主阶级私
5、有,维护土地的私有不仅具有聚集财富的经济意义,更有维护统治阶级统治地位的政治意义。于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世袭的统治地位,遗产与爵位、家长权的归属与走向成为宗法思想影响下的继承法最具有使命感的问题,可以世袭传承的不仅仅是财产,还有家长或爵位的身份。在一定意义上,被继承人并不属于独立的存在,而是整个家族的一个组成部分,被继承人的遗产,抑或爵位实际上归属于整个家族,只能依据在血缘、婚姻等家庭伦理关系基础上构建的共同家族关系予以支配。为了确保家族的财产与爵位能够世袭传承,宗桃继承成为继承法的精髓,嫡长子继承是古代社会百世不易的继承准则。北洋政府于1926年起草完成的《民国民律草案》亲属编以整
6、章的篇幅对宗桃继承人的确定以及宗桃继承的效力进行了规定,是对中国古代宗桃继承制度的最后总结。透过制度现象,我们不难分析,古代中国继承法的本质是维持、保障家族物质、精神、爵位,乃至祖祭的延续与传承,以维护统治阶级的长治久安。实际上,在古代西方国家同样受“以家为本”的宗法思想的影响,在古罗马法最早诞生的关涉继承本质的学说一一家族本位说主张,保障家族物质与精神延续应当是继承行为生效乃至继承制度构建的根本。这不仅揭示了罗马法,而且是那一个历史时期内所有承载这样历史使命重任的继承法的共同本质。表现该继承法本质的原则就是宗法的嫡嫡相承原则,即只有嫡长子为宗桃继承人,嫡长子死,嫡孙继承,嫡孙死,嫡
7、曾孙继承。[3](P296)基于此,被继承人的遗产只能保留于家族内部,并以亲等近者优先继承。至于被继承人关于处置遗产的主观意愿如何完全不被继承法所关注,或者,被继承人处置遗产的意愿早已被表达继承法本质的原则与制度同化。嫡嫡相承原则成为这一时期继承法不变的准则。即便是南京国民政府制定并实施的《中华民国民法》废除了宗桃继承制度,削弱了家长的权力,也因为社会生产力水平与经济模式,仍然无法彻底抛弃固有传统,更难以改变己经根深蒂固的宗法观念,遗产继承的本质仍然是家族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