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侵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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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人肉搜索侵权研究  人肉搜索是近年来网上兴起的一种搜索方式,不同于百度谷歌等机器搜索,人肉搜索充分发动了“群众”,从一开始就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人肉搜索发挥了网络的自由和民主,反映了一些社会上的深层次问题,如躲猫猫事件等;而一些学者认为滥用人肉搜索影响了当事人正常生活,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等一些负面影响。可以说引导和规范人肉搜索是当务之急。  一、人肉搜索基本概述  人肉搜索目前没有统一的定

2、义,代表性的观点其实也来自于网络,如百度百科中定义人肉搜索为:是指利用人工参与来提纯搜索引擎提供信息的一种机制,实际上就是通过其他人来搜索自己搜不到的东西,与知识搜索的概念差不多,只是更强调搜索过程的互动而已。作为我国人肉搜索的大本营——猫扑网将人肉搜索定义为:一个社区里面提出一个问题,由人工参与解答而非搜索引擎通过机器自动算法获得结果的搜索机制。  从这些定义中我们发现,人肉搜索往往是依赖于网络平台的,是网络时代的产物;从互动发生来看,不再是人机互动,而是人与人的互动。  人肉搜索具有以下特征:  人肉搜索的自发性。课

3、题份量和难易程度要恰当,博士生能在二年内作出结果,硕士生能在一年内作出结果,特别是对实验条件等要有恰当的估计。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  人肉搜索传播的广泛性。  人肉搜索的道德性与情绪性。  人肉搜索的交互性。  二、人肉搜索侵权类型  人肉搜索与隐私权的联盟关系。人肉搜索侵权案件通常与隐私权被侵害有关系。隐私是指与社会利益、公共利益无关的,当事人不愿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个人私事以及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

4、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隐私权是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其内容包括:个人信息的保密;个人生活不受干扰的权利;个人私事决定的自由。当前我国公民隐私权被侵犯的一个很重要原因便是有关机构随意泄露公民个人的隐私信息。这使得公民个人的信息出于很容易被一些人所获得。而网络隐私权基于网络而产生了隐私权。  人肉搜索与其他侵权方式。这里主要包括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被侵犯的情形。  名誉权是指民事主体获得的社会评价受有利益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当前网络发达,很多

5、人肉搜索都是以道德的名义进行开始的,许多不明真相的网友,往往基于道德感会发表一些过激的言论。课题份量和难易程度要恰当,博士生能在二年内作出结果,硕士生能在一年内作出结果,特别是对实验条件等要有恰当的估计。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  肖像权是指以自己的肖像所体现的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具体来说,就是自然人对于自己肖像的制作和使用所享有的专属的、排他的权利。  姓名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决定、变更和使用其姓名的权利。姓名权

6、侵犯的现象更为突出,主要集中在使用姓名的权利上。人肉搜索过程中,特别是涉及道德性评价的人肉搜索中,恶意人肉搜索使得当事人的姓名成为网络热门关键词,引起不明真相的网友的谩骂,侮辱等。  三、人肉搜索侵权救济  我国XX年颁布了《侵权责任法》,其中第36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

7、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课题份量和难易程度要恰当,博士生能在二年内作出结果,硕士生能在一年内作出结果,特别是对实验条件等要有恰当的估计。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  侵权主体认定。我国是世界上网民人数最多的国家,中国的网站数在XX年下半年实现止跌,并快速回升。一个热点问题几乎是全民讨论,即使以一些网上留有痕迹的网路回帖等方式狭义上参与的人而言

8、,那也是数量极大的。“死亡博客”事件中,把几个网站作为被告,尽管这几个网站的确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参与者远不止这些,这种人数众多的集体侵权,如果落实到每个人身上,那是很难的。即便不惩罚网站,发起人责任也应当是不可免责的。这种侵权主体尽管没有直接暴露受害人的隐私和人格权,但其行为使更多网民参与挖掘并披露他人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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