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劳动合同,被开除(共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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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没有劳动合同,被开除(共6篇)  最近有不少顾问单位在制订企业规章制度时问到解除劳动合同与开除、除名的区别问题,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归纳整理和系统的分析,以厘清这些概念。  解除劳动合同与开除、除名都是终止劳动关系的手段,而且开除、除名本身就包含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成分,因此,他们之间是有联系的,但又有不同之处。  首先,其概念及适用的范畴不同。解除劳动合同,是终止劳动合同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手段,属于劳动合同制度的内容。开除是对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内部劳动规章制度的

2、职工进行的行政处分;除名是行政处理的一种方式,两者均属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职工奖惩制度的内容。  其次,包含的内容不同。开除、除名从内涵上而言,同时包含了两层含义:1、解除劳动合同,2、做出行政处分。根据适用的不同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5类:1、单位无过错,员工主动解除;2、单位有过错,员工被迫解除;3、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4、员工无过错,单位依法解除;5、员工无过错,单位违法解除;  6、员工有过错,单位单方解除。所以,开除、除名所包含的“解除劳动合同成分”显然是指第6类。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

3、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再次,解除劳动合同与开除、除名的不同后果表现在两个方面:  1、有无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5类情形中,第2-5类,单位应给予员工补偿,第1、6类不需要补偿。而开除、除名仅是对应第6类,显然是不需要补偿的。  2、对工龄及身份的影响:解除劳动合同仅是与一家单位劳动关系的终止,并不对员工的身份及之前的工龄产生影响。而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职工被开除和除名将导致两个

4、后果,一是工龄丧失;二是干部身份丧失。但是随着社会保障体制的健全,工龄的存续主要以缴费年限来确定,加之《劳动法》于1995年1月1日实施后,同一单位的不同用工界限已经打破,因此干部身份对一个劳动者也失去了实际意义。  最后,适用的企业不同。解除劳动合同适用于所有的企业;另外,开除、除名则针对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需要指出的是,虽然许多民营、外资企业将开除、除名作为企业用人管理的手段,但因不会对员工的身份及之前的工龄产生影响,所以,它的本质就是“员工有过错,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

5、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综上,在目前的经济体制及法律体制下,特别是对于民营、外资企业而言,所谓“开除、除名”本身并不是法律名词,而且已不具备特定内涵,其实质就是“解除劳动合同”中“员工有过错,单位单方解除”这一类情形的简称。  整理人:来瑞磊律师XX年3月5日  为了拿到劳动合同即使被开除都值得  刘某,女,汉族,1967年11月22日出生,住成都市金牛区金牛乡村加碾村1组。  刘某于XX年12月31日起在成都某娱乐场所做保洁工作,双

6、方约定基本工资为900元/月,岗位补贴200元/月。自从刘某进入该公司工作以来,公司与刘某签订劳动合同但一直未给刘某,也未给刘某购买社会保险。在工作期间,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刘某未被安排休息且公司也为未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支付给刘某三倍加班工资。  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刘某准备告公司时就说,即使冒着被开除的危险已要要到劳动合同,因为没有合同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于是刘某向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裁决用人单位交给劳动合同原件,支付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工资,补办社保。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

7、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经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在庭审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我方主张用人单位应履行义务将劳动合同原件交给刘某,单位答辩称已将劳动合同交给了劳动者,如刘某认为没有给应由谁主张谁举证。经仲裁委认定由于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其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交劳动者一份,故我方提出用人单位将劳动合同交劳动者的仲裁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  根据《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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