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计划生育法院

如何应对计划生育法院

ID:30185827

大小:18.45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12-27

如何应对计划生育法院_第1页
如何应对计划生育法院_第2页
如何应对计划生育法院_第3页
如何应对计划生育法院_第4页
如何应对计划生育法院_第5页
资源描述:

《如何应对计划生育法院》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如何应对计划生育法院  计划生育难点村治理方法  一、宣传,村内主街道至少悬挂2-3条计划生育横条幅,每个街道必须张贴小标语。  二、突击3天,固定4个人每天从早上6点到下午7点不间断喊广播,宣传计划生育政策。  三、以普查工作带动社会抚养费征收,计生站人员带微机、B超到村普查,计生站人员全体参与,除普查人员以外其余全部充实到各片开展工作。  四、以片为单位,把各村外生户和未上站户平均分到各个片。各片由一名村干部参

2、与负责提供本片所有户的详细情况,村干部少的村,一个村干部负责两个片。  五、计生站提供未上站人员名单,村提供该村外生户名单以及外生户的具体情况。  六、该村由所属片片长任总指挥,每片分别带领县计生执法队、县法院到户做工作。未上站的督促上站,外生的督促其交纳社会抚养费,活动后勤保障由该村负责。  ***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

3、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第一条为认真执行国家、河北省计划生育法规政策,进一步加强机关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根据《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中院机关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有共同责任,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三条中院机关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实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四条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机关的计划生育工作;政治部是计划

4、生育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机关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机关工作人员应当提倡晚婚晚育、按规定实行计划生育,禁止提前生育、婚外生育、非法收养、送养子女。  第六条机关干警职工,符合晚婚晚育条件的育龄夫妻,给予以下优待和奖励:  1、女方年龄满23周岁、男方年龄满25周岁以上的初婚为晚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3天外,另加晚婚假15天。一方再婚或一方不够晚婚年龄,双方均不享受晚婚假。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

5、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2、已婚育龄女干警职工24周岁以上初育的为晚育,除享受规定的90天产假外,可增加奖励假15天。晚育并及时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加奖励假45天,男方可享受照顾假10天。一方再婚生育过一个子女的,双方均不享受奖励假,也不享受独生子女优待政策。  3、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规定发给独生子女奖励费,由夫妻所在单位发放。  第七条办理生育证明,必须出具结婚证复印件,并由所在处室领导签字认可。申请再生育的,还必须出具目前

6、未怀孕的证明材料,政治部方能对外出具生育证明。  第八条凡自愿采取上环、埋线等长效节育措施的育龄妇女,凭医院计划生育证明给予一次性营养费100元。除享受医院规定的假期外,另加奖励假3天。  第九条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其父母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符合特别扶助对象的,帮助申请一次性经济帮助。  第十条符合《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的夫妻,须办理再生育申请,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批准领取生育证后方能怀孕。处级以上干部申请再生育的还需向市委组织部报告。严禁未经审批再生育。  第十一条年满45周岁

7、,符合再生育条件自愿不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发给1000元奖励费。  第十二条机关各党支部应组织干警职工开展计划生育法规政策和优生优育等基本知识的学习,每年不少于二次。干警职工尤其是党员结婚、离婚、再婚均应向处室主要领导报告。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第十三条机关各党支部实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党支部

8、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应及时发现和上报计划外生育和超计划生育的问题,并积极做好工作,妥善处理。各党支部应设立兼职计划生育管理人员,协助支部书记做好计生工作。  第十四条机关各党支部应加强对本处室离异、再婚、夫妻分居两地的育龄人员的管理,每半年了解排查一次计生情况,切实做到心中有数,确保不发生计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