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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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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如何判断合同是否成立 判断 1.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2.承诺和要约一样,在具备条件后既可以被撤回也可以被撤销。 3.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时,除要约人及时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不得作出任何变更以外,该承诺有效。 4.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并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5.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 6.限制民事能力人订立的其获纯利 益的合同,不论标的额有多大,均属于有效合同。() 7.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如果合同未成立,则不必承担保密义务。() 8.甲、乙恶意串通订立的损害第三人丙利益的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 9.代理人甲超越代理权限与第三人丙订立的买卖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 10.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甲与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11.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 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合同有效。() 12.当事人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但无需对方的同意。() 合同法判断题 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2、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3、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 4、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5、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6、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7、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8、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9、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 10、当事人互付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11、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12、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13、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14、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5、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6、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17、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18、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19、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20、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21、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23、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24、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25、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26、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 27、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8、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29、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30、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31、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32、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33、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 34、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约依然有效。 35、承诺的内容不一定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不成立。 37、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合同仍没成立除外。 38、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39、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可能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40、债权人不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 41、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务人的债务为限。 4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无论是否通知债务人,该转让对债务人都不发生效力。 43、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抵销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44、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不可以抵销。 45、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无论是否涉及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终止。 46、违约后,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 47、借款的利息需要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48、在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十年。 49、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不保持在租赁期间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50、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口头形式。 51、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必须亲自处理委托事务,不可转委托。 52、要约不可以撤销。 53、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 54、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出表示的,视为默认追认。 55、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该合同一定无效。 56、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57、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务人的债务为限。 58、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共同承担。 59、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时,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也随之消失。 60、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依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何确定是否丧失了合同履行能力 核心提示:如何确定是否丧失了合同履行能力?是否丧失合同履行能力并不是以当事人的单面说法确定,而是应该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讲述。 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它包括三个要素: 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能力。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原因有: 1、财产显形减少。包括经营状况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2、丧失商业信誉;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3、提供劳务或完成工作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劳动能力; 4、给付特定物的债务中,该特定物丧失; 5、其他情形。 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发生于合同成立之后。 在大陆法系各国,后履行方财产显形减少应发生于何时,有两种不同的立法例,一是订立后财产显形减少,如德国、瑞士等民法采用;二是订立时财产已减少,如奥地利民法第165条规定。第一种立法例较为妥当。因为若订立时后履行方财产已减少,先履行方已知或因过失而不知,主观上有过错,应当承受不利,没有必要保护,非因过失而不知,可以重大误解或受欺诈为由主张救济。我国合同法没有规定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应发生于何时,笔者认为,在解释时采用第一立法例较为妥当。 先履行方对事实负有举证责任,要有证据证明事实的存在。 先履行方主张不安抗辩权,必须有对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确切证据,而不能凭自己的主观猜测。否则,将会因擅自中止合同履行而承担违约责任,从而使自己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不安抗辩制度的构成要符合严格的条件,要防止当事人滥用。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先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应负担两项附随义务,即通知义务和举证义务。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而中止自己的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有主张不成立而承担违约责任的危险。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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