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经济法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初级会计经济法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ID:30096208

大小:116.58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12-26

初级会计经济法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_第1页
初级会计经济法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_第2页
初级会计经济法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_第3页
初级会计经济法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_第4页
资源描述:

《初级会计经济法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本章考情  重点章节,其中的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为今年教材新增内容,各种题型均可能涉及,预计分值在10-15分。  ◆本章重要知识点复习  一、企业所得税:  (一)纳税人与征税对象  1.纳税人:包括内、外资企业和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适用个人所得税)。  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注册地、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二选一)。  2.征税对象: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3.所得来源的确定。  (二)税率——比例税率(25%,20%,l5%,10%)  (三)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1.应税

2、收入:10项  包括视同销售的收入: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在“税收优惠”中)  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3.税前扣除项目:  (1)基本项目:成本、费用、税金、

3、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提示】税金项目内容:包括6税1费(会计上“营业税金及附加”列支):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不包括增值税。  (2)特殊扣除项目——特别是有限额比例项目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利息费用、公益性捐赠、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4.不得扣除项目:9项(重点掌握)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

4、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5.亏损弥补。  (四)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企业资产的税收处理  1.固定资产:下列固定资产  (1)不得计算折旧范围:7项  (2)计提折旧的方法——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

5、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2.长期待摊费用  (1)项目:3项  (2)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3.投资资产: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六)税收优惠,重点关注  1.加计扣除——2项  (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2)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企业

6、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2.应纳税所得额抵扣  3.加速折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法定折旧年限的60%  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  (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七)征收管理  1.纳税期限: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2.纳税申报:按月或按季预缴的,应当自月份或者

7、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预缴税款。  二、个人所得税:  (一)纳税义务人  1.划分为两类纳税人标准——住所和居住时间(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  【提示】在居住期间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  2.所得来源地  (二)税目:11个  1.工资、薪金所得:注意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4项  2.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比照此税目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