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初级经济法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3)

2014初级经济法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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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单元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P229-P241)(四)税前扣除项目10.手续费及佣金支出(1)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规定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2)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11.其他项目(1)财产保险费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2)劳动保护费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3)有关资产的费用企业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允许扣除。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费

2、、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费,准予扣除。(4)资产损失企业当期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由其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等原因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视同企业财产损失,准予与存货损失一起在所得税前按规定扣除。(5)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6)总机构分摊的费用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

3、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8(7)汇兑损失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8)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其他项目,如会员费、合理的会议费、差旅费、违约金、诉讼费等。(五)不得扣除的项目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

4、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解释】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用。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解释】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例题1·

5、8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是()。A.支付违法经营的罚款B.被没收财物的损失C.支付的税收滞纳金D.支付银行加收的罚息【答案】D【解析】企业所得税税前不能扣除的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用。【例题2·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是()。A.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B.纳税人因买卖合同纠纷而支付的诉讼费用C.纳税人向关联企业支付的管理费D.企业缴纳的增值税【答案

6、】B【解析】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例题3·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各项中,不得扣除的有()。A.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B.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C.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D.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答案】ABCD【解析】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六)亏损弥补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

7、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解释1】亏损是指企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解释2】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期限计算;亏损弥补期限自亏损年度的下一个年度起连续5年不间断地计算。【解释3】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七)境外收入的处理(P245)8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

8、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计算公式为: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八)税收优惠(P246-P251)1.减、免税所得(1)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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