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资料]刑事诉讼模式的转变与交叉询问制度的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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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诉讼模式的转变与交叉询问制度的确立  一、问题的提出:刑事诉讼模式的转变与交叉询问制度模糊性确立的不协调性  1.直接询问与交叉询问是调查证人的两种基本方式  在现代庭审活动中,对证人的调查方式一般有两种基本的方式:一种是直接询问式,即由法官依职权对证人进行询问,同时不排斥控、辩双方对证人的询问,其中,以法官的直接询问为主。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采用此种询问方式。还有一种就是交叉询问式,即对证人的询问主要是由控、辩双方发起并推动,按照先提证方询问再相对方询问的顺序交替进行。对于交叉询问,一般有两种涵义,一是指一种特定类型的法庭调查制度;二

2、是指一种特定的诉讼行为,即提出证人的诉讼一方的相对方对证人进行的盘诘。就交叉询问的模式而言,也有两种,其一是纯粹由当事人主导的典型的交叉询问模式,其二是由法官参与的混合式交叉询问模式。随着审判实践的发展和两大法系的互相交融,混合式交叉询问模式正逐渐替代典型的交叉询问模式,如美国、日本等国家都规定了混合式的交叉询问模式。在交叉询问方式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交叉询问制度是英美法系诉讼制度的一个核心组成部分,是当事人主义对抗制诉讼模式中最具特色的制度之一。  2.“混合型”刑事诉讼模式的建立与交叉询问制度模糊性确立的不协调性12  我国1979年《

3、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刑事诉讼模式当属纠问式,呈现出浓厚的超职权主义色彩。在这种诉讼模式下的庭审活动中,法官包揽一切,既要讯问被告人,又要调查证据,集控、审职能于一身,严重削弱了控、辩双方理应发挥的作用,影响了法官居中公正裁判形象的树立。修改后的1996年《刑事诉讼法》在参考、借鉴和吸收英美法系诉讼制度的基础上,确立了适合我国国情的“混合型”刑事诉讼模式。这种“混合型”的诉讼模式在外在形式上表现为强化了控、辩双方在法庭调查中的作用,增强了庭审的对抗性,相对弱化了法官在庭审中的主导作用;其实质是体现了英美法系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的精神。这一精

4、神表现在庭审中对证人的询问方式上,就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类似于英美法系交叉询问的制度。为什么称其为“类似于英美法系交叉询问制度”呢?这是因为《刑事诉讼法》虽然已明确将询问证人的主导权交给了控、辩双方,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也对这种询问方式作出了相应规定,从而使交叉询问的总体框架在我国基本确立,但是,与英美法系交叉询问制度相比,我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上述询问方式只是在外在形式上符合了交叉询问的要求,如询问主体的多元性和询问内容及方法上一定程度的抗辩性,但就询问的顺序、范围及询问应遵循的规则等方面的内容而言,规定得还很不完

5、善。这就造成了审判实践中对该项制度贯彻得还很不彻底,甚至仍然沿用以前直接询问的方式,难以使诉讼各方真正理解交叉询问的实质内涵。因此,交叉询问制度在我国只是模糊性确立。这显然是与我国现行的以突出当事人诉讼地位、强调控辩双方对抗性为主旨的“混合型”刑事诉讼模式是不协调的。为此,笔者以确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刑事诉讼交叉询问制度为主旨,以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律对询问方式的规定为基础,分析其存在的缺陷,并就确立交叉询问制度的必要性及建构适合我国国情的交叉询问制度等方面的内容作一初步探讨。  二、我国现行法律对刑事庭审中询问证人方式的规定及其缺陷12  

6、如前所述,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施行之前,我国刑事庭审中对证人的询问一般是由法官进行的,当时的诉讼法律虽然也赋予了控、辩双方向证人发问的权利,但在审判实践中,法官对证人的询问往往是居于主导地位的。因此,此时的询问方式属于直接询问的性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借鉴、吸收了英美法系对抗式诉讼制度,集中体现于庭审模式的转变,即由原来以法官为中心的超职权主义庭审模式转变为由控、辩双方的对抗而推动诉讼进行的庭审模式。这种转变体现在对证人调查方式上的变化尤为明显。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

7、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询问证人、鉴定人。”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规定了询问的顺序,即提请传唤作证的一方具有首先询问权,然后由相对方询问。上述司法解释还规定了询问证人须遵循的规则,即相关性规则、禁止诱导性询问规则、禁止威胁证人规则、尊重证人的人格尊严规则等规则。12  从上述规定不难看出,现行刑事诉讼法律已明确将询问证人的主导权交给了控、辩双方,法官虽然也有询问证人的权利,但其询问一般是在控、辩双方结束对证人的询问之后的补充性询问,是非必要的。如前文所述,从其外在特征及个别询

8、问规则的角度来看,这种询问方式已类似于英美法系的交叉询问制度,但是我们并不能以此而认为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已确立了严格意义上的交叉询问制度。与严格意义上的交叉询问制度相比,我国现行对证人的询问制度主要存在着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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