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与合同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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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合同诈骗罪与合同违约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  一、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概念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采取虚构或隐瞒真相等手段,通过签订经济合同,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产的行为。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社会主义市场交易秩序、国家合同管理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几

2、种行为方式;以虚构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构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收受对方当事人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合同诈骗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合同纠纷是指合同当事人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而引起的所有争议。合同纠纷的内容主要表现目的-通过该培训员

3、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合同诈骗罪与合同违约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  一、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概念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采取虚构或隐瞒真相等手段,通过签订经济合同,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产的行为。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社会主义市场交易秩序、国家合同管理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客观方面

4、表现为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几种行为方式;以虚构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构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收受对方当事人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合同诈骗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合同纠纷是

5、指合同当事人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而引起的所有争议。合同纠纷的内容主要表现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在争议主体对于导致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法律事实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有着不同的观点与看法。合同纠纷的范围涵盖了一项合同的从成立到终止的整个过程。其主要特点是:首先,纠纷的主体特定,即为合同双方当事人,涉

6、及到第三方的情况也存在,但主要发生在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其次,纠纷内容多样化,合同纠纷的内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内容的各个方面,纠纷内容多种多样,几乎每一个与合同有关的方面都可能会引起纠纷;再次,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其解决方式多样,当事人可以选择采取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  二、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的不同点  从主观目的上区别  合同诈骗的行为人在主观上是明知自己没有履行能力而虚构、隐瞒真实真相,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主观上只想享受合同权利而不履行义务,或者说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主观意念。所以,非法占有合同相对方的财物是合同诈骗

7、行为人的目的,其诈骗行为是在非法占有目的的支配下实施的。而合同纠纷的当事人是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上签订合同并希望履行,以实现其正当的经济目的,获取合法的经济利益。因此,理论界有人认为,对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的主观目的,可以概括为“骗”与“赚”的问题,即前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者的目的是“骗”,后者则是为了多“赚”

8、。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家琛在论述合同诈骗罪中曾精辟地指出:“行为人主观上以及实际行动中是否为履行合同作努力是确定其行为、性质的关键”。而对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  1、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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