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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24
《江西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实施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江西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实施方案根据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方案>的通知》(赣环测[2011]41号)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水环境质量监测地表水监测断面全部采用手工监测。1、监测断面地表水监测断面的布设遵行能代表评价县域内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的要求。评价县域内布设2个监测断面,原则上优先选择国控、省控断面,无国控、省控断面则优先选用市控或县控断面。原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已设置的监测断面可沿用。不足2个监测断面的,在县域范围内选择最大的河流(水系)和第二大河流(水系)各布设一个监测
2、断面。地表水监测断面信息见附表1。2、监测项目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24个项目监测,如考核监测断面为饮用水源地的增加《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2中5个项目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分析方法见附表2。3、监测时间及频次2012年为环境监测基准年,每3年监测一次。全年监测6次,每2月监测1次,监测任务全部由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以下简称“省站”)承担,监测时间安排见附表3。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12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以手工监测为主,具备空气自动监测能力的县市采用自动监测方式。1、监测点位已经江
3、西省环境保护厅批复空气监测点位的县级市(乐平市、井冈山市)按批复监测点位监测,未经批复的县市根据县城建成区面积的大小布设2个监测点位(监测点位需优化布点后经江西省环境保护厅批复后确定)。原则上优先选择国控、省控点位,无国控、省控点位则优先选用市控或县控点位。原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已设置的监测点位可沿用。空气监测点位信息见附表4。2、监测项目监测项目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或总悬浮颗粒物(TSP)、二氧化硫(SO2)和二氧化氮(NO2)。3、监测时间2012年为环境监测基准年,每3年监测一次。目前已建成自动空气监测的县级市(乐平、井冈山市)每日监测
4、。其它24个县全年监测6次,每2月监测1次,由设区市环境监测站组织进行手工监测。省站全年对26个县的52个监测点位进行一次手工抽测。省站进行抽测时,各所属设区市环境监测站必须与省站做实验室间同步比对监测(省站将提前10天左右通知)。省站抽测时间安排见附表5。4、监测频次手工监测全年监测6次,逢单月上旬监测,每次连续监测5天,每天监测4次。手工监测方法按《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12》(HJ/T194-2005)所规定的方法和技术要求执行,自动监测按《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执行。三、质量保证严格执行《地表水和污
5、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194-2005)、《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环境空气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等有关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确保监测全程各项操作技术和质量控制活动的规范性和完备性。具体要求如下:1、现场监测1.1所有监测人员均须持证上岗,掌握样品的采集,保存、运输等相关技术要求和规范;全面了解监测断面、点位及周边情况。采样点位为环保厅论证批复点位,采样时间、方法、频次、项目等必须严格监测方案执行,确保采集样品
6、的代表性、可靠性、有效性。1.2环境空气采样前对仪器进行检查,并在仪器检定的有效期内使用,采样前检查系统气密性,保持采样系统流量恒定,采样前和采样后,流量误差不超过5%,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194-2005)和《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等要求采集样品。水质采样严格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中的规定,必要时对样品添加保护剂、避光、冷藏等处理。1.3采集样品时,选择部分项目采现场10%的平行样和全程序空白。1.4按照规范现场填写完整的采样记录。2、样品运输12不
7、同样品分开放置,有专门押运人员,防止运输过程样品容器破损或被污染,交化验室分析时应有交接手续。3、实验室分析3.1分析人员持证上岗,分析仪器须经计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有效分析方法分析。3.2保证实验室条件,并做到相互干扰的监测项目不在同一实验室内操作;保证实验室用水、使用试剂、器皿符合要求。3.3按实验室质量控制要求,水样分析时须加测实验室空白、现场空白样、密码样,每批样品带一个已知浓度的质控样品,并选取1~2个分析项目做加标回收;能做平行双样的,加测10%的平行双样。如果测试结果超出规定允许偏差时,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
8、范》(HJ/T91-2002)规定操作。4、记录填写4.1所有记录填写应真实、齐全、及时、清晰。4.2填写分析原始记录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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