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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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备案  篇一:商品房屋预(销)售合同联机备案  开发企业申请表  办理过程:  1、按照表格的要求认真填写2、交市场管理处审批  3、提交资料: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土地使用证复印件、资质复印件以及售楼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开发企业售楼点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年月日  开发企业售楼人员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填写使用权限数字要清楚,权限报上后不可随意更改。  附:联机备案软件权限列表

2、  附(二)联机备案软件认购书权限列表  篇二:郑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  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郑政文〔XX〕94号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备案

3、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行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备案管理,是我市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提高商品房销售信息透明度,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和电子政务建设,有效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宣传、组织、开展好这项工作;对具体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报告,以便对本办法修订时参考。  郑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维护商品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商品房销售信息的透明度,依据《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和《商品

4、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号)等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备案(以下简称联机备案),是指通过联机备案专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即时报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备案方式。  第三条本市市区新建商品房预售备案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本办法

5、由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负责。  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和买受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通过郑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数据联机备案专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  第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商品房销售代理者销售点的计算机等相关设备应当与联机备案专连接,联机备案专用管理软件由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免费提供。  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联机备案专用管理系统的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并对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在联机备案专上提供房地产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信息。  第八条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

6、,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预订、预约等方式进行销售活动。  第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使用联机备案专提供的示范文本。联机备案的程序: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买受人就可销售的房屋协商拟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经双方当事人确认后,通过联机备案专在线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自行设置密码,上提交合同后,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合同编号;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

7、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联机备案专打印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管理系统自动备案;  (四)楼盘表标识公示,即管理系统的商品房楼盘表内同时标明该商品房已销售。  第十条预售经济适用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留验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同意购买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证明文件;向境外(含港、澳、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预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留验按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交的相关文件;预售设定抵押的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出示抵押权人同意销售的书面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合同订立后申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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