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机制下的碳关税探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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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TO机制下的碳关税探析  摘WTO机制下的碳关税探析  摘WTO机制下的碳关税探析  摘WTO机制下的碳关税探析  摘要:美国单边提出的征收碳关税已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碳关税的本质是一种边境调节措施,并不涵盖在WTO边境税调整范围内。碳关税的征收既违反了WTO的基本原则,也不符合GATT第20条的“一般例外”。面对美国日益临近的碳关税征收,我国必须充分运用WT0规则,尽快启动我国的碳税立法,努力争取全球气候变化谈判话语的主导权,积极进行应对。  关键词:WTO;温室气体;碳关税;边境调节措施;应对策略  中图分类号:F74文献标志码:A文

2、章编号:1002-740809-0104-03    “碳关税”是指对未采取相应温室气体减排措施的国家进口能源密集型和碳密集型产品征收的二氧化碳排放税。[1]2016年美国众议院通过的《美国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授权美国政府从2020年起,对未达到美国碳排放标准的外国产品征收高额关税,即所谓的“碳关税”。2016年美国提交参议院讨论的《清洁能源工作和美国电力法案》则规定了“边境调节”措施自2025年生效。在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中,碳关税常被称为“边境碳调整”或“边境税调整”。[2]然而,碳关税一经提出,便引发了碳关税是否合法的争论。本文仅从WTO视

3、角分析碳关税的本质及其合法性,并提出我国的应对策略。  一、碳关税的本质是边境调节措施  全球变暖所引起的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备受国际社会关注的议题,如何减少大气层中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含量,已经成为全人类共同面临的一个极其严峻的课题。  国际社会先后于1988年和1997年达成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等国际条约。基于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于增加大气层温室气体浓度负有主要责任的工业化国家,承担主要的减排责任,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依据该原则,公约要求工业化国家在承诺期内将温室气体排放量从1990年的排放水平平均降低大

4、约%,而发展中国家暂时不承担减排份额。  然而,《京都议定书》存在着诸多严重缺陷。许多承诺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都远远不能完成任务。作为温室气体最大排放国之一的美国拒绝签署《条约》,不愿意承担减少排放额度的义务。发达国家一方面不愿意承担减排义务,而另一方面又总是试图模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碳关税正是在此诉求下炮制出来的。他们所谓的法理依据是:一些企业或个人在其经济活动中排放了大量的温室气体,导致气候变化,引起严重的环境问题,但这些企业或个人并没有对此进行补偿。为了纠正这种经济上的负外部性,需要内化这些环境成本,按照“污

5、染者付费”的原则采取一些措施,促使环境破坏者为自己行为造成的后果负责,将环境成本内化到其经济活动中去。其主要采取了温室气体排放的国内税收机制,对国内碳密集型产业征收“碳税”。因国内税收机制的运用将会增加发达国家国内碳密集型产业的生产成本,如果发展中国家不采取类似措施,那么发达国家的相关产业在国际贸易中将处于劣势。因此,为了给国内碳密集型产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并防止这些产业转移到没有采取减排措施的国家,造成“碳泄露”,[2]发达国家选择在边境采取贸易措施,对进口产品,根据其含有的二氧化碳或产品生产过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碳,按比例征税;同时,对其

6、本国出口的含有二氧化碳的产品,进行免税或退税,这种边境贸易措施即为碳关税。所以,碳关税本质上不是关税,而是一种边境调节税。他们的法理依据是美国国内产品既然征收了“碳税”,就有必要对来自未承担温室气体减排责任国家的进口产品在边境采取贸易措施,通过“碳关税”增加成本,为其本国国内相似产品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边境调节税是对进口产品征收的一种费用,等于国内相似产品承担的税收,是进口国对进口产品施加的国内税的一种调整。我们应当承认,边境调节税措施本身是符合WTO体制的。GATT第2.(a)条规定:一国可以征收对于同类国内产品或对于用于制造或生产进

7、口产品的全部或部分的产品所征收的,与第条的规定相一致且等于国内税的费用。由此可见,GATT允许缔约方在不违背国民待遇的基础上对进口产品征收与其国内税等值的费用。但是,GATT并未说明何种国内税可以实施边境税调整。一般说来,国内税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对产品征税(间接税)和对生产者征税(直接税)。从GATT第2条、第3条和第6条的规定看,能够进行边境调节的税收只适用于间接税。因为间接税能够反映在产品的价格中并最终转嫁给消费者负担。对间接税进行边境税调整可以体现一种公平竞争,使出口产品和进口产品能够处于平等地位。[3]  那么,美国的“碳税”属于边境调

8、节税的范围吗?1979年GATT《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守则》附件(h)规定:可以免征或退补对于出口品生产的物品或劳务所征收的有限分期累进间接税,但免征或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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