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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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劳动合同讲座  篇一:新版劳动合同法知识讲座  新版劳动合同法知识讲座  主讲:王桦宇  XX年6月29日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145票赞成,一人未按表决器高票通过了新版《劳动合同法》。而新版的《劳动合同法》将于XX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对于新版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从以下几个方面可以看一下对企业即(用人单位)有什么样的影响。  一、概览  1、立法背景  A.劳动关系评估B.劳动立法

2、状况C.和谐社会目标  2、整体特点  有松有紧,更加倾斜  3、总体影响  A.施行日:XX年1月1日B.配套规定  二、精要及其实务  (一)劳动合同的书面化  1.订立书面化  用工时订合同用工前订合同用工后订合同  2.变更书面化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有效变更=协商一致+

3、书面形式+(双方签章)  例:员工工资异动  一定要书面化且注明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  3.解除、终止书面化  A.解除终止时:书面通知(法律上并非全部必须,但实务上则书面为上)  B.解除终止后:书面证明(用人单位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二)劳动关系的长期化  1.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A.应当签定的三种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a.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

4、满十年的;  b.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c.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该法的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5、关于劳动合同法所说的“两次”从何时算起?  答:XX年1月1日  B.应签未订的法律后果:  拿钱了事?N(无法律依据,除非双方协商)  强扭的瓜?Y(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之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2.合同到期终止补偿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  3.约定终止条件取消  终止条件全部法定,取消约定。(三)试用期的严格化  1.严格试用  a.适用情形:  不适用试用期的三种情形:  A.劳动合同

6、期限不满3个月的。  B.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C.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b.适用次数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c.适用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为3个月到1

7、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到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或3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讨论:试用期如何延长?  答:在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情况下,在每个年限的年限点上,可以正常的延长劳动试用期。  2.严格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底工资标准。  3.严格解除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以及具备过错性解除和非过错性解除的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8、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劳动者: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严格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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