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提〔2017〕9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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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农提〔2017〕94号B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宁27号建议的答复周涛代表:您在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五土共治”的建议》(宁27号)收悉。经会商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现答复如下:土壤是最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土壤质量状况不仅影响国民经济发展和国土资源环境安全,而且直接关系到农产品安全和人体健康。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土壤保护工作,将其作为生态文明和生态省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积极构建土壤保护机制。-9-近年来,我省

2、先后出台了《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浙江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等一批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初步构建了土壤保护的法律体系;成立了浙江省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改田造地领导小组、浙江省大气土壤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等,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扎实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的通知》(浙委办〔2012〕55号)、《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重点工作省级有关单位分工方案》(浙政办发〔2017〕37号)、《浙江省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浙政办发〔2006〕32号)、《浙江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

3、浙政办发〔2013〕80号)、《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美丽浙江办发〔2017〕2号)等,明确了土壤退化、水土流失、土壤污染等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初步形成了职责明确、协作高效、齐抓共管的土壤保护工作机制。二是严防耕地土壤退化。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省林业、国土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加强涉林垦造耕地监管、规范采矿使用林地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对办理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涉林垦造耕地禁止选址的“十个范围”具体标准、采矿使用林地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经国家林业局检查,近两年我省没有发生严重毁林开垦案件,“山上造地”得到有效遏制。

4、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深入实施“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9-、沃土工程,通过一系列农艺措施,不断改善农田土壤环境,提高耕地地力,自2009年以来,全省160万亩标准农田由二等田提升到了一等田,确保了我省耕地综合生产能力的稳步提高。三是大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近年来,省级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加快组织实施《浙江省清洁土壤行动方案》(浙政发〔2011〕55号)、《浙江省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浙政发〔2015〕92号),在全省先后组织开展了农业地质环境调查

5、、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典型地区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和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普查等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和监测工作,摸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省农业厅在温岭、桐庐等10个县(市、区)开展以治理土壤重金属为重点的土壤污染治理试点工作,初步建立了覆盖全省永久基本农田的土壤污染监测预警体系,建成农田土壤污染常规监测点1000个和综合监测点500个,开展土壤等重金属污染状况的例行监测和评价,为全面推进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同时,坚持以防为主,深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在工业源头方面,完成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治理,“十

6、二五”期间全省主要重金属排放量削减34.9%,重点行业二恶英排放强度下降22%;加强危险废物处置监管,全省危险废物年处置能力达到90万吨,是2012年的5.7倍,初步形成满足实际需要的处置能力。在农业源头方面,深入推进-9-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大力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等技术,推进商品有机肥、高效环保农药推广应用,2016年全省化肥使用量比2012年下降3.5%,农药使用量下降6.7%;狠抓养殖污染治理,落实“联村联场”责任、“一场一策”治理方案,到2016年底,全省共关停养殖场户38.3万户,保留下来的

7、8170家养殖场全部完成生态治理;加快绿化造林,突出通道绿化,通过在公路等通道两侧种植宽幅林带,阻滞汽车尾气等污染向两侧农田漫延,全省累计建成森林通道里程2.52万公里。四是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时编制《浙江省水土保持规划》,作为《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的一项重要配套文件,完成了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划定,用于指导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水土保持工作。认真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建成14个水土保持监测站点,扎实开展以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为重点的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建设,在改善生态环境、增加林草覆盖、减少入河泥沙的同时,有

8、效改善山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让百姓分享到生态建设的“红利”。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制定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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