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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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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泰安市财政局泰建发〔2015〕110号关于印发《泰安市2015-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发改局、财政局:根据国家建设部、财政部《关于编制2015-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函》(建村〔2014〕21号)和《山东省2015年农村危房工作实施》(鲁建村字〔2015〕19号),为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泰安市2015-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14—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泰安市发展
2、和改革委员会泰安市财政局2015年11月20日—14—泰安市2015-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国家建设部、财政部《关于编制2015-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函》(建村〔2014〕21号)和省下达的改造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一)目标任务按照国家和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综合考虑各县市区录入系统的危房改造户数和实际需求、建设与管理能力、地方财力、工作绩效等因素,2015-2017年全市计划完
3、成危房改造10842户。2015年中央下达危房改造任务5047户(其中含农村危房抗震改造任务1820户)、2016年2192户、2017年2293户,2018-2020年拟安排1310户。各县(市、区)将细化落实措施,合理安排各乡镇、村的危房改造任务,确保按时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二)工作原则1、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大力推广节能材料和技术。确保改造的住房经济、适用、安全、节能、卫生,—14—满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2、坚持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原则。不搞普惠制,把经
4、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最需要改善住房条件作为危房改造对象确定的必要条件。3、坚持统筹规划、重点安排的原则。在符合国家危房改造政策的前提下,统筹规划,重点安排。危房改造原则上要安排在城市建成区以外的村庄,要符合乡镇和村庄规划,优先安排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家庭困难户、复退军人烈军属家庭困难户,利用原宅基地、闲置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4、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应由困难农户提出申请,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听取他们的意见,调动他们的积极性。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申请条件、公审批程序
5、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二、补助对象与补助标准(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农村危房是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险(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各县(市、区)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二)补助标准—14—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市、县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加大资金投
6、入力度,帮助自筹资金确有困难的特困户解决危房改造资金问题。根据中央、省、市补助标准,结合我市实际,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制定补助资金分类标准如下:1、修缮加固户均补助不低于0.5万元。2、五保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8万元。3、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5万元。4、其他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补助不低于1.4万元。三、改造方式及要求(一)改造方式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积极探索符合国家要求和本地实际的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鉴定整体
7、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乡镇人民政府—14—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对于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众,要创新工作方法,通过政府统一建设、空置房置换或对现有旧校舍等闲置房修缮加固等方式,帮助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要积极编制完善村庄规划,统筹协调道路、供水、沼气、环保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二)改造要求农
8、村危房改造要符合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建村字〔2013〕104号)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字〔2011〕115号),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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