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卫监督〔2017〕1号.doc

吴卫监督〔2017〕1号.doc

ID:29440797

大小:131.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12-19

吴卫监督〔2017〕1号.doc_第1页
吴卫监督〔2017〕1号.doc_第2页
吴卫监督〔2017〕1号.doc_第3页
吴卫监督〔2017〕1号.doc_第4页
吴卫监督〔2017〕1号.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吴卫监督〔2017〕1号.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吴卫监督〔2017〕1号关于认真贯彻实施《苏州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用承诺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科室: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认真贯彻实施《苏州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用承诺制度实施意见》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信用承诺制的目的和原则推行信用承诺制,是指在办理各类医疗机构主体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变更登记、校验及有效期延续时,申请人根据法律、法规和审批、登记、校验的规范性要求,向社会作出履行应尽责任和义务的公开承诺,其信用承诺纳入医疗机构设置主体信用记录,卫生计生行

2、政机关将申请人的信用承诺信息随同医疗机构登记信息一并向社会予以公示的一种执业登记模式。(一)实施目的-8-建立信用承诺制,是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市场准入便利化,加强事中事后信用管理的新举措。通过实施信用承诺制,落实信用承诺,强化医疗机构主体的责任意识,促进依法执业、诚信服务,营造优良的医疗信用环境,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创新监管方式,依托信用信息公示,强化市场准入、事中事后管理和风险防控,使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二)基本原则信用承诺制应当遵循便捷高效、流程优化

3、、规范有序、信息共享的原则,除直接涉及公共卫生安全、隐私保护外,在各类医疗机构办理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变更登记、校验中,逐步开展实施信用承诺制。二、信用承诺制的管辖和适用对象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在本机关办理登记事项的医疗机构信用承诺制工作。信用承诺制的适用对象是在我区开展执业活动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三、信用承诺制的内容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变更登记、校验申请人及相关当事人按照有关要求,分别向申请审批、登记、校验的卫生计生行政机关出具下列信用承诺:(一)对执业登记事项的承诺申请人在申请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变更

4、登记、校验时,应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作出承诺。申请人符合“容缺受理”-8-条件的,除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材料外,对不齐备的申请材料,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补齐。(二)对依法执业的承诺申请人在申请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变更登记、校验时,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如果违法失信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信用约束和惩戒,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自愿信用承诺书向社会公示。四、信用承诺书格式信用承诺的规范格式,由区卫生计生委根据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变更

5、登记、校验适用条件制作参考样式(样式附后)。信用承诺书参考文本,由登记部门免费向申请人提供,并统一定制到执业登记系统。五、信用承诺制的实施程序(一)告知根据申请人提出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变更登记、校验申请方式,登记部门通过办事窗口或行政许可信息系统自动一次性告知实施承诺制的条件和要求,并向申请人发放信用承诺书一式两份;选择通过互联网登记系统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申请执业登记的,由系统自动提醒申请人需要承诺的事项,申请人可选择打印承诺书格式,在线上或线下进行填写。(二)承诺-8-申请人仔细阅读承诺内容,

6、了解承诺的具体内容和应履行的法定责任义务,在达到符合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变更登记、校验的条件和要求后作出承诺,并同意承诺信息向社会公示,自愿接受社会的监督。(三)存档《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用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随同申请人提交的执业登记材料,由登记机关一并归档管理;一份由医疗机构留存。(四)公示信用承诺信息形成后,与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相关信息同步向社会公示。医疗机构同时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用承诺书》在本机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六、信用承诺制的应用(一)医疗机构出具信用承诺后,校验周期内未发生与承诺内容不符

7、以及未违法违规等不良信用行为的,校验时无需再次出具信用承诺书。(二)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对诚信典型和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连续三年被评为医疗机构量化分级A级单位的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民服务措施,在申请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变更、执业地点变更等行政许可时给予绿色通道。(三)区卫生计生委在投诉举报、随机抽查、专项治理等工作中,若发现医疗机构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相符的,应当记录不良信用行为,与医疗机构校验、评审、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等挂钩,作为对医疗机构事中事后监管、

8、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四)-8-申请人在申请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变更登记、校验时,在明知违反承诺后果的前提下,通过虚假承诺骗取许可准入的,视为以欺骗手段取得审批、许可,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区卫生计生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查处。(五)对发生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和不良信用行为的医疗机构,依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立“黑名单”制度,给予一定程度的行业禁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对在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变更登记、校验申请中制作或参与制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