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需依附或者穿越城市道路市政公用设施.doc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需依附或者穿越城市道路市政公用设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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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需依附或者穿越城市道路市政公用设施审批办事指南(完整版)BSZN-1210052017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6月30日发布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需依附或者穿越城市道路市政公用设施审批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受理全县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需依附或者穿越城市道路市政公用设施审批。二、办理依据《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十条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需依附或者穿越城市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批准的城市建设专业规划,经城建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统一建设。三、实施机关本许可实施机关为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2、局。四、审批条件(一)新办(首次)、增项的准予批准条件:辖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需依附或者穿越城市道路市政公共设施审批。(二)不予批准的条件:不具备上述规定条件的。(三)依申请变更准予批准的条件:无。(四)补证的准予批准条件:无。(五)依申请注销的准予批准条件单位或个人提出注销申请。五、受理地点受理地点: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管理股时间:早上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地址: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砚华东路56号。六、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备注1提交建设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书、新建建筑工程

3、用地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复印件1验原件2提交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审批表原件13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地理位置图原件14政府批复文件复印件1验原件5申请施工平面示意图设计方案和涉及图纸复印件1验原件6临时占用、挖掘道路书面申请原件1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七、审批时限受理时限:1.通过网上预审符合要求的,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材料核对无误的,当场受理;2.未进行网上预审的,受理期限为5个工作日。办理时限:申请人提出的新办(首次)、增项、依申请变更、补证、依申请注销等业务的办理,办理期限为13个工作日(县规委会待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办理时限内)。八、

4、审批收费收费项目:无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一)共同审批无(二)前置审批无十、中介服务无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无十二、资质资格无十三、审批流程(一)申请1.提交方式(1)窗口提交。地址: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管理股(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砚华东路56号)。(2)网络提交:http://www.xzsp.ynws.gov.cn联系电话:31351422.提交时间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网络提交:时间不限。(二)受理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在13个工作日作出决定。对

5、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企业发送《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13日内向企业发送《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考核无(四)审批发证审批结果:准予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书十四、审批服务(一)咨询方式1.窗口咨询。1.窗口咨询或投诉: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76)3122314、3122891。地址:砚山县江那镇砚华东路56号;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下午14:30~

6、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咨询电话:0876-3135142;3.网络咨询。http://www.xzsp.ynws.gov.cn(二)咨询回复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得到回复。(三)办理进程查询申请人可通过http://www.xzsp.ynws.gov.cn/web/index.html?regId=6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四)获取办理结果直接领取:砚山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住建局窗口(五)监督投诉县住建局纪检室:0876-3122314;政务服务管理局:0876-31

7、32168;县委编办电话:0876-3056395。(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依法砚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十五、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下载网址:http://www.xzsp.ynws.gov.cn,—办事指南--部门窗口--住建局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需依附或者穿越城市道路市政公用设施审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需依附或者穿越城市道路市政公用设施审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需依附或者穿越城市道路市政公用设施审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需依附或者穿越城市道路市政公用设施审批新建、

8、扩建、改建工程需依附或者穿越城市道路市政公用设施审批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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