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需依附或者穿越城市道路等市政公用设.doc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需依附或者穿越城市道路等市政公用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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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需依附或者穿越城市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审批办事指南BSZN-1100220000—2018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18年8月1日发布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需依附或者穿越城市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审批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昭阳区辖区内申请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需依附或者穿越城市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审批的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一)申请书(二)县(区)级及以上政府批文(三)经规划局审批的图纸及文件  (四)意见及图纸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二、

2、办理依据《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第十条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需依附或者穿越城市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批准的城市建设专业规划,经城建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统一建设。   第十三条 城建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道路的管理,严格控制城市道路的挖掘和占用,保证城市道路设施完好和交通畅通、安全。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确需挖掘的,应当经上一级城建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限期完工,恢复原状。确

3、需临时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经城建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因特殊情况需占用城市道路时间超过半年的,由上一级城建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经批准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占用或者挖掘前10日向社会公告。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建设地下公共管沟等设施,尚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统筹规划、逐步实施。已建成公共管沟等设施的,相应管线应当进入公共管沟。  三、实施机关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四、审批条件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审批:(一)有法人资格;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五、受理地点受理地点: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地址:昭通市昭阳区迎丰路59号交通方式:市内可乘1路、5路、12路等公交车到昭阳区住建局站下车即到。六、申请材料表1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数要求依据1申请书■原件1份□复印件纸质材料,应采用A4纸,左侧装订。填写完整齐全、文字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2县(区)级及以上政府批文■原件■复印件1份县(区)级分管领导签字。3经规划局审批的图纸及文件■原件■复印件1份批准文件应合法、有效。实际地址及红线范围应与批文地址

5、及红线范围一致。4意见及图纸■原件□复印件1份根据实际地形,给出迁改意见及图纸。并加盖单位公章。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填写完整齐全、文字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七、审批时限法定办理时限:考核合格后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考核合格后6个工作日(由于特殊原因确实难以在10个工作日做出核准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八、审批收费无收费九、审批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昭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政科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

6、员核验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材料后重新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批准文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昭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

7、局市政科领取批准文件或《不予通过决定书》。        十、审批服务(一)咨询方式1.窗口咨询。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政科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0-2159485(二)咨询回复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三)办理进程查询申请人可通过窗口和电话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四)监督投诉窗口投诉:昭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纪检组。电话投诉:0870-2155824。(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昭通市住

8、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或者昭阳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对做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昭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昭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机关:1.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地点:昭阳大道378号5楼508室,联系电话:(0870)3188980。邮政编码:657000。2.昭阳区人民政府。地点:昭阳区海楼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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