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8842751
大小:431.42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2-14
《第五章-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一).docx》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第五章-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一)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本章引言】一、本章所占分值及学习策略本章分值一般在10分左右,几乎年年必考计算题,当然也会考几道选择题,大概掌握基本知识后,通过计算的例题来加深记忆考点。只需意会,无需言传!做题和记忆考点一样重要!二、本章知识框架结构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第二节税率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第三节应纳税额的计算第四节税收优惠第五节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第六节征收管理三、个人所得税的三种税制模式: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纳税人不仅包括个人,还
2、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世界范围内有三种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分类征收制、综合征收制与混合征收制。分类征收制,就是把纳税人不同来源、性质的所得项目,分别规定不同的税率征收,我国现在是分类征收制;综合征收制,是对纳税人全年的各项所得加以汇总,就其总额进行征税;混合征收制,是对纳税人不同来源、性质的所得先分别按照不同的税率征收,然后将全年的各项所得进行汇总征税,我国个税改革方向是分类与综合相结合模式。【19年个人所得税会有大的调整,抓紧时间考过,一了百了】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
3、围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一般规定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自然人投资者(普通合伙人)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我国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自然人投资者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缴纳企业所得税。我们不能笼统说合伙企业交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有自然人投资者,有法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是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分类1.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按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分为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2.中国境内
4、住所的判断中国境内住所是指居民纳税人对于习惯性居住地。一般纳税人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原因,原来是在中国境外居住,但是这些原因消除之后,如果必须回到中国境内居住的,则中国为该人的习惯性居住地。虽然该纳税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甚至连续几个纳税年度,都未在中国境内居住过一天,但他仍然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该就其来自全球的应纳税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案例】孙老师发财了,携带老婆孩子去环游世界,三年没踏上祖国土地,周游列国时给很多国外的网站投稿,一年也就10多万吧,问,要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若要缴纳,按居民纳税
5、人缴还是按非居民纳税人缴。3.居住时间关于一年的规定:居住时间标准:“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对临时离境应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其在华居住的天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案例】PeterSun是个英籍外教,2015年12日来中国任教,2017年11月9日回国,2016年暑假暑假曾经短暂回国29天,请问PeterSun在2015、2016和2017年是居民纳税人还是非居民纳税人。【案例】Pe
6、terSun是个英籍外教,2015年12月1日来中国任教,2017年11月9日回国,2016年暑假暑假曾经短暂回国31天,圣诞回国探亲31天,寒假回国31天,请问PeterSun在2015、2016和2017年是居民纳税人还是非居民纳税人。4.离境、入境当日对居住天数与工作天数的影响(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不考虑居住时间,无住所的纳税人,才考虑居住时间和临时离境。只有非居民纳税人才判定其居住和工作天数。判定纳税义务及计算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天数判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到底是居民纳税人还是非居民纳税人时,以该个人实际在
7、华逗留天数计算。上述个人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1天计算其在华实际逗留天数;【解读】这个居住天数仅仅是用来判断该自然人是居民纳税人还是非居民纳税人,不用来计算到底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所以多算一天是一天。(2)个人入境、离境当日及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期间的判定对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同时担任职务或仅在境外机构任职的境内无住所个人,对其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半天计算为在华实际工作天数;【解读】这个工作天数涉及到具体税款的缴纳,所以要严谨,出入境按半天算工作天数。【思考】PeterS
8、un5月11日来到北京,12,13日见面会两天,5月14日离开北京。问PeterSun在北京居住了几天?工作了几天?【例-单选题】PeterSun为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同时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担任职务,2017年3月6日来华,12月20日离开。期间因工作原因,曾于6月8日离境,6月14日返回。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PeterSun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天数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