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师范学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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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楚雄师范学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实施细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高校深入实施服务承诺等四项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各类管理、服务人员行为,强化工作职责,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切实抓好我校“责任政府”四项制度的落实工作,根据《中共楚雄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在机关各职能部门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实施意见》(院党字[2009]54号),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学校各职能部门、各系(院)管理服务人员。第二条

2、 各职能部门、各系(院)要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岗位体系,明确岗位职责,理顺职责关系,确保各项工作正常高效运转。第三条 各职能部门、各系(院)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严格队伍管理,增强服务意识,强化监督制约,围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把实践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具体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第四条 5各职能部门、各系(院)要认真推行服务承诺制,要根据工作职能要求,按照岗位职责和权限,对服务的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作出公开承诺,主动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敢于承担违诺责

3、任。第五条 服务承诺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开、公平、方便师生员工的原则。第六条 服务承诺内容应当包括:(一)涉及各职能部门、各系(院)职责范围的事项;(二)涉及各职能部门、各系(院)工作人员具体职责范围的事项。第七条 各职能部门、各系(院)要按照服务承诺内容,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服务承诺的项目、必备手续、办理程序、时限和服务标准。 省教育厅、学校统一作出的承诺,校内各职能部门、各系(院)必须遵照执行。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各系(院)要切实履行云南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机关八项工作承诺》,并向师生员工公开。第九条 

4、各职能部门、各系(院)要向师生员工公示本单位、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能和服务事项。第十条 各职能部门、各系(院)要认真实施首问责任制。服务对象到学校各职能部门、各系(院)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部门,不得推诿。5第十一条 实施首问责任制应当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原则。第十二条 服务对象通过来人或来电咨询、反映问题、投诉或举报的,接待、接听电话的人员即为首位接待人。属于首位接待人工作职责范围内的,首位接待人为首问责任人,不属于首位接待人

5、职责范围内的,首位接待人应主动为来访、来电人联系或引荐到相应部门。第十三条 按照职责、权限应当由该单位、该部门办理的事项,视不同情况依法依规及时办理。(一)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能办理的应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说明相关情况;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二)对不属于首位接待人职责范围内的,首位接待人应主动为服务对象联系或引荐到相应经办岗位;若经办人不在或联系不上,首位接待人应先将服务对象的有关资料收下,做好记录,随后移交给经办人;经办人应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服务对象。(三)属于学校范围内,但

6、不属于首位接待人所在(院)系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首位接待人应主动为服务对象联系或引荐到相应的部门。(四)不属于学校职责范围内的,首位接待人应尽自己所能给予指导和帮助。5第十四条 首问责任人应对来访人员的姓名、单位、时间、咨询或办理事项、办理结果等,如实进行详细登记,以备查询或考核。第十五条 首问接待人或首问责任人对把握不准或特别重大、紧急的事项,应当及时报告领导。第十六条 各职能部门、各系(院)要认真实施限时办结制,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及时处理相关事项。第十七条 限时办结制应当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

7、的原则。第十八条 限时办结事项包括本实施细则第六条服务承诺内容和来信来访、举报、投诉、领导交办事项以及其他需要及时办理的事项。 第十九条 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办理时限规定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对特别紧急的事项,应急事急办的,各职能部门、各系(院)主要负责人应当亲自督办,优先办理。第二十条 对上级交办的事项,应及时、明确答复,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重大疑难问题,需经学校讨论决定的,经请示上级部门同意后可适当延期。各职能部门、各系(院)在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和学校重大决策时,未作特殊要求的,应当在1

8、5个工作日内完成;需要调查研究,制定具体办法的,应当在155个工作日内制定工作计划,并向上级机关和学校报告。答复时限以收件日作为计算工作日的起始时间。第二十一条 各职能部门、各系(院)工作岗位要相互替补,确保各项工作运转正常。因特殊情况离开工作岗位的,要以留言、启事等方式实行告知。第二十二条 各职能部门、各系(院)行政负责人对实施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负总责。第二十三条 学校各类管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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