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诈骗罪司法疑难问题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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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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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票据诈骗罪司法疑难问题探析  曹明庆  在现代经济社会中,金融占据着重要地位,票据作为金融制度的核心,贯穿于整个经济活动的始终。票据诈骗罪属于金融诈骗犯罪范畴,历来是我国刑法打击的重点,对利用票据实施诈骗的行为准确定罪、量刑,正确适用法律,对避免金融风险,规范金融秩序,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及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都将发挥着极其重要的法律保障作用。目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围绕票据实施的诈骗犯罪也呈现出高发态势,犯罪方式、手段不断翻新,我国刑法关于票据诈骗罪的规定已不能完全涵

2、盖当前票据诈骗的行为,致使我们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亟待研究和解决。笔者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当前办理票据诈骗罪案件中遇到的司法疑难问题进行粗浅地探析,不妥之处,恳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关于骗取汇票的行为如何定性....  骗取汇票实施诈骗,是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具威胁的一种诈骗方式。所谓骗取汇票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使出票人基于错误认识而签发汇票的行为。在票据诈骗中,票据本身是行骗工具,而在骗取汇票的行为中,汇票本身却成了行骗的标的。常见的骗取汇票

3、行为有如下特点:一是签发汇票的行为违法。从外在形式上看,这种诈骗是以汇票为对象,汇票的签发和流通过程没有问题,但其行为的实质是以出票人违反票据法为整个犯罪前提。二是所骗汇票真实。行为人骗取的汇票是真实的汇票,而且在整个使用票据活动中,犯罪分子充分利用票据行为的无因性和独立性,企图将诈骗行为纳入民事纠纷的范围。三是行为人将骗取的汇票迅速转手。出票人在受骗后的短时间内往往还不知情,行为人得手后就迅速将汇票用于债务或其他用途。有人认为,行为人虽以骗取的票据为标的,但最终的目的还是为了得到票据上的财产利

4、益,与普通诈骗罪相比,虽然标的形式不同,但是实质内容是一样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笔者认为,行为人对骗取的汇票是否使用,是判断此罪与彼罪的重要依据。如果行为人单纯骗取票据尚未使用,其行为应以诈骗罪论处;骗取票据后使用的,应以“使用作废的票据”的票据诈骗罪论处。因为骗取的票据是因欺诈而得的,根据我国民法和票据法的有关规定,受欺诈的行为自始无效,骗取的票据就属于作废的票据之一,使用该票据的行为符合“使用作废票据”的构成要件,而且这一行为比单纯骗取票据的危害性更大,票据诈骗罪比普通诈骗罪的法定刑更重,

5、故应以票据诈骗罪论处。  如果行为人在虚构事实骗开银行承兑汇票的同时,签订虚假经济贸易合同,编造虚假财务帐目、报表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申请书、保证书等手续,并利用高息揽存的资金和骗取票据的转让款或者贴现款暂时作保证金,与银行签订承兑汇票的承兑协议后,又采用欺骗的手段及利用银行的违规操作,将保证金陆续划走挥霍,致使银行因承兑付款而遭受重大损失的,其行为更符合我国刑法第194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属于汇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骗取财物的特征,应以票据诈骗罪定罪处罚。  二、关于使用价值基础

6、不实票据的行为如何定性  价值基础不实的票据,是指行为人签发的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及签发无资金保证的票据。该票据的本质是票据权利人滥用票据,使票据有名无实,失去其应有的价值基础。我国刑法第194条第一款第(四)、(五)项的规定,即是行为人签发价值基础不实的票据,骗取财物的行为,应以票据诈骗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该刑法只对“签发人”规定了刑事责任,而对使用因此而产生的价值基础不实的票据的“使用人”未做禁止性规定。有人认为,刑法之所以这样规定,就是对使用票据进行诈骗不构成犯罪的限制。.

7、...  笔者认为,从客观方面看,在实际经济活动中使用这种价值基础不实票据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行为人受让这种票据后,对付款请求权难以实现的后果是明知的,且在发生票据纠纷时难以找到出票人,即使找到也很难行使追索权获得赔偿以弥补损失。因此,持票人一般不会直接找出票人行使追索权,而是倾向于把此种票据再转让出去,将损失再转嫁给第三人,“签发人”却因持票的人的转让行为而使其获得逃避责任的机会,以致造成因票据的流通在社会上形成一串债务链,使原本稳定的危害弥漫于不特定的受让群之中,对整个经济活动将

8、造成更大的破坏性。从主观方面看,行为人明知是价值基础不实的票据而使用,与其明知是伪造、变造的票据而使用并无实质差别。虽然刑法对此种行为未作明文的禁止性规定,但我们对法律条文也不能作机械性理解。“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行为,是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无效民事行为之一,其表面行为欠缺真实的意思表示,隐藏行为欠缺合法性要件。签发无真实价值基础的票据。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民事行为,由此所产生的票据应属于作废票据的一种。行为人明知是无价值基础的票据而使用的,应以“使用作废的票据”追究其票据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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