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保政策疑问解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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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乡居保政策疑问解答一、参保居民如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凡我县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携带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原件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镇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办理参保申请和登记手续。重度残疾人员另填写《孟津县重度残疾人参保申请表》,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各村于5个工作日内携带两表及证件复印件到镇人力社保服务所统一办理相关手续。二、每年的缴费档次能不能变更?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

2、、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6个档次,每年都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三、正常缴费和补缴有什么区别政府对参保人员正常缴费进行补贴,对选择100元—4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30元;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60元。补缴不享受缴费补贴。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算?月养老保险待遇标准=月基础养老金+月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月基础养老金为78元,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139(依据国家规定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系数)。为符合领

3、取城乡居民养老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领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父母,在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普遍补贴标准基础上,再给予每人每月10元的补贴。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对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有何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我县为2011年12月1日),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期限不超过15年,补缴应按补缴当年的缴费标准,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引导中青年居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对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过一年,基础养老金加发2元,加发的基础养老金由县

4、财政承担。六、参保人如何领取养老金?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在60周岁前一个月到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3、《缴费证》;4、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表》。经镇、村(社区)两级经办人员组织初审、公示后,镇人力社保服务所将材料报送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进行审批,核算养老保险待遇。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参保人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薄到所在村(社区)领取存折,到龄次月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七、存折丢失怎么办?领取待遇存折丢失的,可先到各镇人力社保服务所或

5、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待遇审批科查询关联存折的账号,然后到开户银行办理挂失,并补办与原存折账号相同的新存折即可。八、制度实施起已满60岁的参保居民,领取的养老金是不是子女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老人领取的养老金不是子女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制度实施起已满60岁的参保居民不用缴纳养老保险费,办理参保手续次月起领取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全部由各级政府负担;子女所缴纳的保险费及政府补贴全部计入其子女本人的个人账户。九、参保缴费人员死亡,个人账户资金如何处理?参保缴费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同时终止

6、养老保险关系。十、领取待遇人员死亡,个人账户资金如何处理?领取待遇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扣除多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后可继承,同时终止领取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无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个人帐户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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