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8236533
大小:45.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12-09
《案件审理室行政职权、责任体系、权力行使、.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案件审理室行政职权、责任体系、权力行使、运行依据、运行流程及风险防范一、行政职权(职能职责)及责任体系1、负责本机关立案调查的违纪案件和备案案件的审理,申诉案件的复审复核,下级有不同意见案件或重要疑难案件复查、复议或咨询;2、受理对县纪委以上党组织批准的处分或结论不服的申诉;3、受理对县监察局、县政府各部门所作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申诉;4、承担县监察局在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宜。二、权力行使依据(一)《中国共产党章程》(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条例》(四)《党的
2、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五)《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审理党员违纪案件工作程度的规定》(六)《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七)《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八)《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十)《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十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十二)《监察机关审理政纪案件的暂行办法》(十三)《监察机关处理不服行政处分申诉的办法》(十四)其他法律法规三、主要工作流程、办理程序和时限及风险防范(一)办理时限:1、本级自办
3、案件、备案案件受理后,一般案件在10个工作日内审结,复杂案件在20个工作日内审结,特别复杂的案件在30个工作日内审结。2、对于上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求报告调查处理结果的申诉案件,一般应在三个月内报告结果。对不服行政处分决定的复审申请,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之内作出复审决定;对不服行政处分复审决定的复核申请,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内作出复核决定。(二)案件审理工作流程图受理:1.初审:手续不齐或证据不全,补办手续或补充证据2.填写《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相应栏审核:1.指定承办人2.审阅案件全部材料4.审理谈话6.
4、提出审理意见3.补充调查5.中止审理审议:1.召开室务会议2.案件承办人汇报案情和审理情况3.参加审议人员发表意见4.提出审理室结论性意见5.写出审理报告向本人解释原处分无实质性问题原处分有较大问题重新审理、有必要的话,可复查。本人申诉对处分不服由原作出处分的党组织召开会议进行复议,作出复议决定。执行:1、处分文件送达本人及相关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宣布处分文件,并收回文件送达回执;2、按规定执行被处分应受到的影响。批准:1.县纪委、县监察局作出并下达处分决定(批复)2.无批准权的案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
5、后,县纪委、县监察局制作下发处分决定(批复)(三)存在的风险:1、无故不受理现实案件。2、索取被调查人财物,存在不正之风。3、违反规定,帮助被调查人减轻或者逃避处罚,或者以公谋私,打击报复被调查人。4、程序不合法。5、不告知受处分人权利或不及时宣布处分决定等,侵犯受处分人的合法权益。6、无故不受理申诉案件。7、在复议复审过程中发现问题不如实汇报。(四)防范措施1、加强政治素质修养,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党性原则,增强责任感。2、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了解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和正确运用
6、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和准确运用纪检监察条规。3、加强作风建设,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意识,不断提高抵御腐蚀的能力。4、自觉接受上级纪委、本委局及其他各单位各部门的监督。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