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8183842
大小:89.50 KB
页数:19页
时间:2018-12-08
《司考考点拾得遗失物或漂流物》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司考考点拾得遗失物或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隐藏物 考点说明:《物权法》首次规定了所有人对第三人的追及权的2年除斥期间和不当得利人20日内妥善处理义务。 一、司考理论精炼 遗失物指非基于所有人或占有人的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的物。 埋藏物指包藏于他物之中,不易从外部发现的物。隐藏物指放置于隐蔽的场所,不易被发现的物。遗失物、失散的饲养动物、漂流物、埋藏物、隐藏物都不是无主财产,一般都要归还原所有人。重点注意以下问题: (一)遗失物与埋藏物的区别标准是:发现的时候,是否是处于被埋藏与他物之状态。 拾得遗失物或漂流物、发现埋藏物
2、或隐藏与先占的区别:前者的物为有主物,后者的客体是无主物。 (二)遗失物的所有权人的救济: 1、所有权人等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 2、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所有权人等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所有权人等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 3、所有权人等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三)拾得遗失物的处理: 1、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自
3、拾得遗失物之日起二十日内通知所有权人等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法
4、律教育网整理 2、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所有权人等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3、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二、司考命题角度分析 【角度1】拾得遗失物应归还失主,拾得人是无因管理的债权人。.--- 例:某日甲在大街上拾得一钱包,内含1000元人民币及失主的名片,甲为尽快归还失主,花了100元打的前往失主处,问此的费谁承担 答:失主。甲为失主的利益支出的费用,属必要费用,失
5、主承担,也符合权利义务平衡原则。 【角度2】隐藏物的归属于其所有人。 例:2006年11月30日,甲在家将一件内藏5000元人民币的旧大衣仍到垃圾堆,后被拾荒人乙拾取,并发现了此钱。后甲闻讯前往乙家要钱,未果。问下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已抛弃了衣服和钱 B.乙依据先占原则得到了衣服和钱 C.该钱为隐藏物,乙因发现而取得 D.乙应将钱返还给甲,仅仅保有衣服 答:D甲仅仅抛弃衣服非钱,A错。乙只能先占无主物--衣服,不能先占有主物--钱,B错。发现隐藏物,能证明是他人的,应归还,C错,D对。 三、司考应试能力拓展
6、 例:(04.卷三.单.7)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乙误以为无主物捡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乙的朋友丙十分喜欢,乙遂以之相赠。后甲发现,向丙追索。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奇石属遗失物,乙应返还给甲 B.奇石属无主物,乙取得其所有权 C.乙因加工行为取得奇石的所有权 D.丙可以取得奇石的所有权答:A甲丢失了奇石,并未丧失所有权,B错。乙配基座的行为并非加工行为。加工是指在他人之物上附加自己的有价值的劳动,使之成为新的财产。即使乙的行为是加工,也不能导致甲失去对奇石的所有权,C错。丙是无偿取得奇石的,所以不适用
7、善意取得制度而不能取得奇石,D错。乙配的基座,是小价值的添附不影响奇石的所有权,应当归还失主,失主对乙配基座的损失给与补偿,A对。司考考点留置权.--- 考点说明:《物权法》首次规定了企业之间留置的不要求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扩大了企业的留置权范围。 一、司考理论精炼 留置权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有留置该财产并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留置的条件: 1、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如承揽合同、货运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行纪
8、合同的债权人享有留置权。 2、法律规定不得留置的,依照规定。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按照约定。 二、司考命题角度分析 【角度1】留置权的标的物是动产。 例:红星建筑公司,为四方学校新建了一栋教学楼。竣工后,该学校未依约支付价款,则红星建筑公司催其支付工程款。3个月后,该学校仍未任何反应,则甲此时便向法院申请,拍卖该教学楼,就拍卖所得优先取得相应的价款。请问甲是否行使的是留置权? 答:甲行使的不是留置权,因为其标的物(建设工程)为不动产。这是法定的优先受偿权。 【角度2】若留置物为可分物,则债权人有义务留置与债务金额相当价
9、值的动产。 例:甲学校委托乙修理部修理10台笔记本,每台修理费为50元;乙修好后,甲不付费。问:乙是否有权留置该10台笔记本?若甲学校委托丙修理一部汽车,修理费1000元,而该部汽车值10万元。病修理好后,甲不付费。问:丙是否有权留置该部汽车?法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