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8155934
大小:151.50 KB
页数:25页
时间:2018-1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085208).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电子与通信工程》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085208)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本专业主要面向信息化,面向国际化的电子、通信、智能控制电路及相关领域,为电子和通信领域行业培养适应我国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发展需求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具体培养规格为:(1)深入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确立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国家需要,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2)具有扎实的电子科
2、学技术、电子信息、通信工程等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较好地掌握其基本理论,研究方法,了解该领域的发展现状和动态。掌握相应的实验方法和科研技能;(3)掌握所现代电子信息与通信工程有关领域的理论基础和宽广的工程知识、掌握先进的电子科学技术研究手段以及现代工程设计方法,能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的基础上,独立从事电子通信工程及相关领域中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工作,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承担工程技术工作的能力;(4)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5)能教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
3、6)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科学计算、相关软件编制、文献检索等;(7)具有健康的体魄。二、培养方式与方法1、采用全日制研究生管理模式,实行集中在校学习方式。采取以导师为主,导师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采取理论学习与工程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法,使工程硕士生在所攻读的工程领域中掌握扎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门知识;掌握系统的科学研究方法并具有对所学知识进行升华的能力,特别是具有解决工程设计与实际关键问题的能力。2、实行双导师制或导师组负责制。充分发挥学校和依托单位的积极性,采取双导师联合培养
4、的方式,即由我校研究生导师和企事业单位专家共同承担。与条件较好、在职人员集中的骨干企业建立联合培养基地,以利于工程硕士生既能完成本职工作,又能攻读学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把人才培养与企业技术进步结合起来。硕士生的指导教师由学术水平较高、工程应用能力较强,在研究、工程工作中有一定成就的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担任。导师应具有高度责任心,既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又保证培养质量,同时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及时给予指导。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三、学习年限与学分1、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5、最长不超过3年。2、第一学年内完成所有课程学习。3、实行学分制。总学分36学分,其中学位基础课12学分,专业必修课10学分,专业选修课6学分,实践教学8学分。四、研究方向1.电磁探测与传输技术2.光电检测与光通信3.信号检测与信息处理4.通信系统电路设计5.智能控制技术6.现代通信技术7.信息安全技术8.电子信息系统设计9.射频与模式识别技术10.电磁场理论与应用五、课程设置专业硕士生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必修课(学位课)包括公共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硕士研究生必须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用不多于一
6、年时间修完规定课程。(一)公共必修课1.《自然辩证法》开课一学期,每周2学时,共36学时,计2学分。2.《基础英语》开课一学期,每周2学时,共36学时,计2学分。3.《专业英语》开课一学期,每周2学时,共36学时,计2学分。(二)学科基础课学科基础理论课按一级学科开设,计6~12学分,开设2~4门课,每门课不少于36学时。每位研究生至少修满6学分。(三)专业必修课专业必修课按二级学科开设,计10~16学分,开设3~6门课,每门课不少于36学时。每位研究生至少修满10学分。(四)选修课程选修课程6~12学分,每门课
7、不少于36学时。每位研究生至少修满6学分,可以跨专业选修。专业方向课列入选修课程,导师在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时从选修课程中指定。(五)必修实践环节必修实践环节包括:1.工程实践;2.专业实验;3.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4.学术活动(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学习期间要求每位学生参加一次学术会议)。我院工程硕士生试行学分制,必须取得规定的32学分以上,方可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考核合格(考试75分以上,考查合格),给予学生规定学分;考试不合格,可给予一次补考机会。研究生应在一年时间内完成规定学分。成绩考核分考试和考查
8、两种形式。考试一律按百分制评定成绩,考查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级评定成绩。学位课程一律要求考试,非课程类教学环节和中期考核宜用考查的方式进行。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考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考查时,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缓考,经主管院长批准,其中公共课须经研究生处批准,方能缓考。擅自不参加考试者,该课程的成绩以零分计,并不予补考。学分计算方法:每学期按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