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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08
《县工商局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县工商局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积极化解行政争议近年来,XX县工商局积极探索并初步建立了涉及工商自身的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与工商行政调解相结合的行政争议处置方式,与县人民法院建立起有效的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以更好地化解行政争议社会矛盾,树立县工商局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构建和谐工商。一年多来县工商局通过这一做法,成功调解了全部三起股权登记诉讼纠纷、一起消费群体争议纠纷、一起行政处罚争议纠纷,经调解当场或分期支付的金额达到_万元。这些纠纷中有的经法院民事审判审理后迟迟无法判决,有的当事人情绪激动处置稍有不当便有可能激化矛盾。XX县工商局的行
2、政调解,不但使当事人消除了对工商部门的不信任感,而且促成了争议当事人之间以及当事人与工商部门之间的和解,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树立了工商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具体做法是:一、建立了工商行政争议诉调对接的工作原则为了保证诉调对接工作顺利性和合法性,该局确立了化解诉前、诉中行政争议的七项原则以指导具体的诉调对接工作,一是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原则,必须以构建和谐工商为目标,结合自身职能,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二是诚实信用原则,调解必须坚持以诚感人、以信取人、以理服人,积极争取争议一方或者双方的理解信任;三是专人落实部门配合原则,必须积极主动,落
3、实业务精通的干部专人调解,各相关科室、工商所予以积极协助,确保相对人息讼息访;三是自愿调解原则,诉前、诉中调解必须以相对人自愿接受为前提。四是依法处理原则,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调解;五是方便调解原则,尽力简化程序,提高调解效率;六是法院指导原则,调解前必须与法院沟通,取得一致意见。七是与工商管理行为发生争议原则,以区分一般消费争议、合同争议等行政调解行为,即调解工作必须与工商部门在履行自身职能时已经或者即将发生行政争议有关联,包括因工商自身职能履行时存在不当或者瑕疵发生的诉讼,或者及时没有诉讼但当事人己经投诉,继续履行很有可
4、能会引发诉讼激起更大社会矛盾。这些原则的建立,确立了行政纠纷调解基调,对调解运行模式和调解活动起到了极好的指导作用;二、建立了与人民法院之间经常性沟通机制年,xX县局建立了行政执法例会制度,与县法院、县政府法制办建立了定期行政执法情况沟通交流机制,其目的是为了及时解决工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诉讼复议案件及诉讼复议案件存在的问题,及时与法院、法制办协商行政诉讼复议产生矛盾的解决方案。这一机制的建立为县局能够及时有效实施行政争议调解提供了极好的保证。三、建立了诉前、诉中行政调解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了行政纠纷解决领导小组,由局
5、长任组长,各副局长及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县局机关各科长和工商所长为成员。二是成立了专门的纠纷调解队伍,具体工作法规科牵头,成立了由公职律师及局机关科长、基层工商所所长组成的调解队伍,保证调解队伍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三是建立了调解工作制度,包括程序启动制度、调解工作制度、结果通报制度。人民法院在收到行政起诉状或者了解当事人有行政起诉工商部门的意向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启动诉前调解机制,通知县工商局具体事宜,县局接法院通知后即与法院例会沟通,分析案情,取得基本一致的调解意见后通知争议对象参与调解,程序启动制度对上述环节做了制度性规定。
6、调解工作制度明确了调解人员工作职责,调解形式,调解纪律以保证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结果通报制度主要为保证调解成功后调解结果及时履行,或者万一调解不成可及时将相关的案情通报法院,法院可以据此作出审理,避免矛盾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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