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民事审判“同案不同判”检察监督机制

浅议民事审判“同案不同判”检察监督机制

ID:27939589

大小:63.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12-07

浅议民事审判“同案不同判”检察监督机制_第1页
浅议民事审判“同案不同判”检察监督机制_第2页
浅议民事审判“同案不同判”检察监督机制_第3页
浅议民事审判“同案不同判”检察监督机制_第4页
资源描述:

《浅议民事审判“同案不同判”检察监督机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浅议民事审判“同案不同判”检察监督机制摘要:近年的民事行政检察实践昭示,着力加强对民事审判一类问题检察监督机制的研究,无论从完善监督机制,亦或提升监督实效,乃至凸显服务、保障职能,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本文论证对一类问题检察监督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建立民事审判一类问题的检察监督机制的若干构想。关键词:民事审判;同案不同判;一类问题;检察监督屮图分类号:D9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0)15—0145—01一、民事审判“同案不同判”司法现状及原因分析似乎很难考证同案不同判的词源,但其说法已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人们对于法治追求

2、的一个直觉,就是要求同案同判。“冋案能否冋判己成为人们判断司法是否公正的一个默认点”,普遍存在的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招致了猛烈的批判,成了人们诟病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的一个口实。产生同案不同判现象的主要原因有这几个:第一,制定法固有的局限性。我国是以制定法为主要法律渊源的国家,而制定法在适用过程屮的固有缺陷是同案不同判现象产生的主耍原因。第二,自由裁量权的滥用。自由裁量权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法官或审判组织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法律规定不全面或者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遵循公平、合理的价值目标,运用司法理念和审判经验,对案件的裁量做出理性判断的权力。二、对民事审判一类问题监督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一)民事审判一类问题监督的必要性1.有利于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稳定性。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耍以能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具体个案恰是看得见的法典,摸得着的规则,公民通过个案中的一个个生动具体的故事、纠纷和处理结果去感受法律、体会法律。因而法律所负载的价值也总是通过具体的个案得以实现并为人们所感知。2.法律自身发展前进的要求。制定法条文本身的局限性使它在面对鲜活变化的社会现实时束手无策。法律需要相对稳定更要不断发展,成文法体系不可能是一个尽善尽美的体系,需要判例法的补充。对民事审判一类案件问题的检察监督过程中,会总结出对于一类案件的解决方案,以促使法律朝着保护公民利益,更加公平正义的方句发展。(二

4、)民事审判一类问题监督的可行性1.检察机关越来越重视对子类案问题的检察监督在工作中,总结一年中人们争议较大的类案,将相同案件中的一类问题进行分析比对,较快发现同案不同判案件中的不当或违法之处。2008年上海市检察院对案情基本相同但判决结果不同的共19类55件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召开“民事审判一类问题检察监督研讨会”,研究探讨法院民事审判屮执法不统一、不平衡的主要类型、产生原因及如何进行检察监督等问题,取得了初步成效。1.检法对一类问题研宂监督达成了共同的价值追求民行监督通过检察机关的监督活动,促使法院纠正司法不公问题,将影响司法公正的因素予以剔除,恢复或增强司法公正,从根木上维护法院裁判的

5、权威。检法两家在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司法统一的共同目标指引下,对审判监督问题上对立冲突的局面有了极大改观,审判监督已成为检法两家提高执法水平,共同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立足点。三、一类问题检察监督的工作机制(一)一类问题检察监督的工作机制迄今为止,我国检察机关的检査监督方式,包括了抗诉、检察意见、纠正违法通知、侦查与初查等多种监督方式。1抗诉。抗诉是对法院具体司法裁判活动的法律监督,是检察权对市判权的监督与制约,因此,应以整个民事诉讼中法院的司法活动产生的具体结果为对象,惟有如此才能真正体现对民事审判活动的检察监督。检察机关可以对法院在审理某一案件时作出的所有生效判决、裁定,无论存在实体违法还是

6、程序违法,只要当事人提出申诉,检察机关均可以进行审查,根据是否符合抗诉标准来决定是否提起抗诉。2检察建议。对执行过程中的一般性违法以及需要改进的问题,建议法院纠正。其在一类问题的的监督中有更为深远的意义,还在于通过这种非诉讼形式的监督活动来改善执法情况,深化执法监督力度。(二)机制的完善对民事审判一类问题的监督是尚在探索当屮的一项意义深远的工作,如何使其常态化、法定化则是及其重要的制度建设系统工程,需要把握机遇,不断实践,在相关各方共同努力下,着力推定立法的认可。各级民检部门要将民事审判一类问题监督作为民行法律监督的常规性工作之一对个案、类案中发现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

7、,加强监督的能力,放大监督的效果。要进一步完善与法院联席会议、工作例会等沟通协调反馈机制。通过加强联系、协调,确保监督和维护的有机统一,使检法两家在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屮充分发挥各g的职能作用。参考文献:[1]陈光中.审判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