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会计画经费结报及结案应注意事项

国科会计画经费结报及结案应注意事项

ID:27579244

大小:386.51 KB

页数:56页

时间:2018-12-01

国科会计画经费结报及结案应注意事项_第1页
国科会计画经费结报及结案应注意事项_第2页
国科会计画经费结报及结案应注意事项_第3页
国科会计画经费结报及结案应注意事项_第4页
国科会计画经费结报及结案应注意事项_第5页
资源描述:

《国科会计画经费结报及结案应注意事项》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國科會計畫經費 結報及結案應注意事項會計室報告人:曹家禎綱要各科目報支相關規定須事前報國科會同意之變更事項循校內行政程序簽准之變更事項計畫經費結案之規定及流程本校計畫結餘款之分配規定國科會抽查本校93至96年度計畫原始憑證查核結果國科會剔除或糾正態樣--蒐集他校案例國科會處理經費虛報浮報案件一覽表國科會計畫經費-業務費業務費包括下列各項:1.研究人力費2.耗材、物品及雜項費用3.國際合作研究計畫國外學者來臺費用業務費所屬3項細項費用如有不敷支用或賸餘,得逕行於業務費項下調整。研究人力費耗材、物品及雜項費用國際合作計畫國外學者來台費用視計畫需要此三項得互相調整支用業務費行政程序簽准函報國科會

2、同意1.研究主持費變更為專、兼任助理酬金或臨時工資。2.業務費流出數額在30%以內且為流入項目之20%以內者。3.耗材、物品及雜項費用中擬增列計畫未申請之用途者。1.業務費變更為未核定項目。2.業務費流出數額超過30%或超過流入項目之20%。國科會專題計畫處理原則(摘要圖示)業務費部份研究設備費行政程序簽准函報國科會同意1.設備項目單價未超過30萬元之變更。2.設備費流出數額在30%以內且為流入項目之20%以內者。3.核定清單所列設備已購買完成需增列其他設備者。1. 設備項目單價在30萬元以上之變更。2.設備費流出數額超過30%或超過流入項目之20%者。3.設備費變更為未核定項目時。國科會

3、專題計畫處理原則(摘要圖示)研究設備費部份國外或大陸地區差旅費出席國際學術會議差旅費國際合作研究計畫出國差旅費視計畫需要此三項得互相調整支用國外差旅費行政程序簽准函報國科會同意1.已支用後之賸餘數流出金額,未超過原核定金額之30﹪且未超過擬流入項目原核定金額之20﹪者。2.出國人員、人數、次數、天數或地點變更。1.本項經費如有不敷支用,不得自其他項目流入或申請追加經費,如因特殊情形,須自其他項目流入者2.變更出國目的者。3.賸餘款流出金額超過原核定數30﹪或超過擬流入項目原核定金額20﹪4.賸餘數擬變更為原未核定項目。國科會專題計畫處理原則(摘要圖示)國外旅費部份國科會計畫經費-研究人力費

4、-1/5研究人力費,經國科會核定後,除有特殊情形者外,不得追加經費,但依規定辦理流用者不在此限。計畫主持人於研究計畫執行期間僅得支領1份研究主持費(國科會依其近5年研究績效主動核給,不得流入惟可變更為助理酬金)國科會計畫經費-研究人力費-2/5各類專題計畫(含個別型及整合型計畫)舉辦各項研討會或成果發表會時,計畫主持人(含總計畫及子計畫)、共同主持人(含總計畫及子計畫)及計畫內相關人員均不得支領出席費、審查費、工作費、主持費、引言人費、諮詢費、評論費、及論文發表費。(國科會97年8月7日台會綜二字第0970051300號函規定)執行該會各類專題研究計畫,如有報經該會同意轉撥部分經費至共同主

5、持人任職之機構執行時,共同主持人任職機構即視為補助經費之業務權責機關,共同主持人及其任職之機構內人員均不得於轉撥之計畫經費支領出席費及審查費。(國科會99年12月21日臺會綜二字第0990090265號函)國科會計畫經費-研究人力費-3/5國科會計畫經費-研究人力費-4/5各類專題計畫,應迴避新進約用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之配偶及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為助理人員(含專任助理、兼任助理及臨時工),如有違反規定,不予核銷相關經費。(國科會99年5月17日臺會綜二字第0990034594號規定。另國科會97年8月29日臺會綜二字第0970056134號函,自99年5月17日起,停止適用。)本項經

6、費如有不敷支用或賸餘,得逕行於業務費項下調整。國科會計畫經費-研究人力費-5/5依據「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第16條及第19條規定,執行該會補助各類專題研究計畫,不得進用大陸地區學生擔任專任助理、兼任助理及臨時工,亦不得以補助經費(含管理費)支付大陸地區學生獎助學金。(國科會100年2月15日臺會綜二字第1000010580號函)國科會計畫經費- 耗材、物品及雜項費用-1/3國內或國際性學會入會費或年費:與研究計畫直接有關之國內或國際性學會入會費或年費,惟每一計畫每年至多以報支計畫主持人1人次、與執行研究計畫相關之專、兼任研究助理4人次為限。(國科會96年12月4日臺會綜二

7、字第0960064946號函規定)國科會計畫經費- 耗材、物品及雜項費用-2/3論文發表費(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之研究成果發表於國內外著名之學術期刊所需之相關費用)意外險保險費(須計畫工作性質具危險性,始得投保,補助投保金額以新台幣400萬元為限)國內研討會報名費或註冊費(國外研討會報名費或註冊費應在國外差旅費核銷)國科會計畫經費- 耗材、物品及雜項費用-3/3不得報支慰勞、餽贈、交際應酬、罰款、捐贈款、房舍及傢俱之修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