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彦峰案材料分析

麻彦峰案材料分析

ID:27562005

大小:62.65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12-04

麻彦峰案材料分析_第1页
麻彦峰案材料分析_第2页
麻彦峰案材料分析_第3页
麻彦峰案材料分析_第4页
麻彦峰案材料分析_第5页
资源描述:

《麻彦峰案材料分析》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麻彦峰掩饰、隐瞒合同诈骗犯罪所得案分析与辩护一、起诉书指控事实经依法审查查明:2011年8月5日,被告人张凤田和晋兰广将二人所有的房屋以1050000元价格卖给被告人麻彦峰,麻彦峰又将该门面房以1275000元价格卖给延津县马庄乡刘占太、袁乃峰、袁乃恩、臧凤成四家。之后,马庄乡政府多次找张凤田做工作让其将房屋卖给元原屯村村民,张凤田隐瞒已将门面房出售给麻彦峰的事实并与袁屯村村民原树义、袁树栋、原民方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马庄乡政府于2012年1月7日支付给张凤田购房款115万元。2012年1月7日,被告人麻建峰在明知张凤田的115万元购房款属于欺骗马庄乡政府所得的情况下而予以接受并将该款

2、用于偿还自己的债务。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1、到案经过、被告人户籍证明等书证;2、被害人马庄乡政府陈述;3、被告人张凤田、麻彦峰供述和辩解。控方认为张凤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已将房屋出售的事实与他人签订房屋转让合同,骗取了被害人11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构成合同诈骗罪麻彦峰明知张凤田的115万元属于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掩饰,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如下图所示:第一阶段合法有效2011年8月5日,张凤田将其和晋兰广所有的房屋以1050000元价格以1275000元价格卖给刘占太、袁乃峰、袁乃恩、臧凤成卖给麻建峰张凤田与袁屯村民签订合同乡政府出场说合第二阶段马庄乡政府原屯村村民

3、要求卖给做张凤田工作认定犯罪第三阶段麻建峰隐瞒张凤田诈骗支付1150000元2012年1月5日马庄乡政府接收并使用81、合同诈骗罪罪行认定:张凤田——隐瞒房屋出售事实——与他人签订房屋转让合同——骗取被害人乡政府115万元——构成合同诈骗2012年(涂改后的)2月21日马庄乡政府《报案材料》称:报案人:马庄乡政府、被控告人张凤田,乡政府认为张凤田一房二卖,构成合同诈骗2011年12月29日《土地及房屋转让协议书》“房屋拥有方待收到款后3日内将房屋转交给接收方。”隐瞒房屋出售事实与他人(袁屯村民)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张凤田张诈骗乡政府出回购款115万元的人乡政府该款项为袁屯村交的2、掩饰、隐

4、瞒犯罪所得罪认定:麻建峰——明知——张凤田的115万元——属犯罪所得——予以转移、掩饰——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麻建峰属犯罪所得明知张凤田115万元转移、掩饰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二、一个似是而非的表象如何解释表面上的一个难点:合同签订了,钱出去了,结果,房退不成,款又没了,这不是诈骗又是什么?第一组合同关系:张凤田、晋兰广与麻新建(合法有效)第二组合同关系:麻新建与购房户(合法有效)第三组合同关系:张凤田与袁屯村民三、无罪证据1、受害人书证:《关于马庄乡袁屯村一、五组村民原树义、袁树森等人反映原乡第二粮油厂土地等问题的情况说明》如下图示:8①“为从根本上解决袁屯村一、五组群众同粮

5、油厂的土地纠纷问题,2011年5月16日,马庄乡党委政府召开党政会研究,原则上拟定如下方案:乡政府在争取北京研麦坊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来玉和粮油厂临街门市所有者张凤田{为什么撇开晋兰广}的授权后,拟对原粮油厂土地及临街房产共计170万元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发出后,袁屯村一、五组群众要求乡政府不准拍卖,坚持自己出钱170万元购买。但张凤田坚决反对,并表示此地皮和房屋除袁屯一、五组外,谁都可以公开购买。”——见《情况说明》p2②“双方僵持不下,在此期间,乡政府领导刘书记、汪乡长和包案领导乡人大主席姚佩相多次到张凤田家进行协调。”——见《情况说明》p2③“在协调期间,张凤田代表晋兰广私自将原面

6、粉厂门市房出售给了常兴集村民麻新建。”——见《情况说明》p2——证明乡政府明知房屋已经售出,所以,才有了“在此情况下”之后的事实④“在此情况下,刘书记做张凤田工作·······张凤田通过和麻新建协商,麻新建提出如退房,要118万元作为补偿,为让张凤田说服麻新建退房,乡政府将原订付张凤田的95万元提高到115万元,张凤田为让麻新建尽快退房,将退房补偿款由原来的100.5万元提高到117万元(自己贴2万元),事后,张凤田向乡政府汇报已做通麻新建工作,同意乡政府的将房和地皮整体出售计划。”——见《情况说明》p2—3⑤“2012年12月9日,乡政府作为鉴证方、新乡市延雪粮油加工有限公司作为土地

7、转让方、张凤田代表晋兰广作为临街房拥有方和袁屯村一五组群众代表签订《土地及其房屋转让协议》”——见《情况说明》p3⑥“协议签订后,袁屯村一五组群众代表(实际出资人为常兴集吕国旗)将170万元交清后,乡政府将土地证和房产证交给了袁屯村一五组群众代表”——见《情况说明》p3款项经办人李宏业证言:“袁屯村五组买主了老面粉厂,是袁屯村五组的把钱打到这张卡上,···停了几天我把钱115万元转给了麻新建了,又停了几天我把剩余的10万元转到了乡财政了。”⑦“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