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地方工业企业贯彻实施新的企业财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地方工业企业贯彻实施新的企业财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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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www.9ask.cn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http://www.9ask.cn/souask/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地方工业企业贯彻实施新的企业财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根据财政部(93)财工字第199号、214号通知精神,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现就地方工业企业执行新的财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企业现有各项资金的处理  本市从去年起,地方国有工业企业实行了财务会计改革,有全面改革,也有部分改革。非工业系统工业企

2、业没有进行财务改革,现根据不同情况,对企业1993年6月30日帐面各项资金余额采取不同的财务处理。  1、非工业系统的工业企业。  第一、企业固定基金(扣除待转已完专项工程支出)、流动基金、专用基金中更新改造资金净余额以及国家专项拨款中的“挖、革、改”拨款余额转作国家资本金。  企业接受其他单位投入的资金作为法人资本金。  第二、对职工奖励基金赤字,企业可按照下列顺序抵补:工资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后备基金、生产发展基金、新产品试制基金,以及从留利中提取的承包风险基金。  对职工福利基金赤字,企业可按照下列顺序抵补:生产发展基金、新产品试制基金、后备基金,以及从留

3、利中提取的承包风险基金。  按上述顺序抵补后,职工奖励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工资基金结余转作流动负债管理。抵补后,仍有赤字的,均转作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红字,用以后提取的盈余公积金抵补。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www.9ask.cn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http://www.9ask.cn/souask/  第三、大修理基金赤字转作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分期摊入成本、费用。大修理基金结余转作预提费用,用于支付企业新发生的修理费用。  第四、生产发展基金、后备基金、新产品试制基金,以及从留利中提取的承包风险基金某一项

4、有赤字,可相互抵补,抵补后有结余,转作盈余公积金;有赤字,冲减固定基金、流动基金、更新改造资金等,冲减后仍有赤字,转作盈余公积金红字,用以后提取的盈余公积金抵补。  第五、有些企业提取的管网基金(如自来水、煤气行业)、炉窑基金(如建材、保温瓶行业)、复置金(如氧气瓶一类)有结余转作预提费用,用于支付新发生的修理费用。原规定提取管网基金、炉窑基金、复置金的固定资产统一按新制度规定的折旧年限计提折旧。  2、实行全面财务改革和部分财务改革的企业。  这类企业去年基本上已按财务会计改革的要求进行财务会计处理,但部分企业对1993年6月30日以前的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

5、基金赤字,仍宕在帐上,没有进行处理。这次可按以下原则处理:职工奖励基金赤字,先用工资基金结余抵补,再赤字,冲减盈余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不够抵冲,再转入应付工资红字;职工福利基金赤字,可用盈余公积金抵补,抵补后再赤字,转入应付福利费红字;转入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红字部分,用以后新提取的盈余公积金抵补。  去年,根据市财政局沪财会(1992)109号文规定,企业新产品试制基金中属于技术开发费的结余部分,转入“预提费用”,作为流动负债管理。现按照新的财务制度规定,这部分已转入“预提费用”的技术开发费按1993年6月30日余额,转作盈余公积金处理。  二、关于企业各种专项

6、拨款结余处理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www.9ask.cn免费法律咨询3分钟100%回复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http://www.9ask.cn/souask/  国家拨给企业的专项拨款余额(不包括挖潜、革新、改造拨款余额)以及今后对企业各项专项拨款在长期应付款中单独反映。专项拨款项目完成后,  属于按照规定准予核销部分,报经批准后冲销专项拨款,其余部分作为国家投资在资本公积金中单独反映。  三、关于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盘盈的处理  实行新制度以前,企业已列为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和盘盈,并已查明原因,按原审批手续报经批准的可调整固定基金。少

7、数企业确有困难,经主管财税部门同意,在1993年9月底以前处理的,仍可调整有关资本金。  实行新制度后,按规定批准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作营业外收支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去年,实行全面财务改革的企业,按1991年末已列为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和盘盈,并经批准而尚未转帐核销的可调整实收资本。少数企业确有困难,经主管财税部门同意,在1993年9月底以前处理的,也可调整实收资本。实行部分财务改革的企业,按1993年6月底以前已列为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和盘盈及还宕在“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经批准而没核销的,可调整实收资本。少数企业确有困难,经主管财税部门同意,

8、在1993年9月底以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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